2016年以来,市财政局会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及市财源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贯彻落实《青岛市税收征收协助条例》,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政策措施,提高税源管控能力,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强化协作,完善税收征收协助长效机制。市财政局会同市税务部门通过加强调查研究,建立了年度涉税信息目录动态更新、发布工作机制;市城乡建设委等部门加强与财税部门的工作协作,将建筑施工企业税收贡献纳入企业市场主体诚信考核范畴,完善了重点领域税源管控机制;市税务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对“走出去”等方面的纳税人实行纳税风险定级监管办法,并开展政策宣讲与培训,建立了重点行业纳税跟踪征管机制。 二是优化平台,提高涉税信息资源使用效率。市财政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升级完善财源信息管理平台,将包括税务征管信息在内的33个市直部门90项涉税信息纳入共享管理。2016年,全市各部门通过财源信息管理平台共享涉税信息1582万条,比2015年增加482万条,增长43.8%。经过税务部门比对分析和跟踪征管,2016年新增税收39.14亿元,其中地方税收30.4亿元,拉动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长3个百分点。 三是硬化软环境,提升税收服务质量和效率。市财政局加强与市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将《青岛市税收征收协助条例》内容纳入全市公务员学法考法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范畴;市税务部门加强合作办税,通过共建手机APP、联合开展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及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等工作,提升纳税服务效能;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支持金融业、先进制造业、总部经济等一揽子措施,不断推进财源经济长足发展;市财政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加强财源政策宣传,调动大企业拢聚税源的积极性。2016年全市重点工业企业缴纳增值税同比增长10%,大大高于全市税收平均增长水平。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市财源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继续总结协税护税工作经验,进一步优化财源建设工作措施,提升税源管控水平,推动全市税收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