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财政局严格按照“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中央适当补助”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狠抓任务落实,积极筹措资金,统筹安排,扎实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一、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力度。2016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多渠道落实资金来源。截止2016年底,拨付资金3.24亿元。
二、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切实化解库存商品住房。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的规定和程序,采购了存量商品房335套,切实化解了商品房库存。
三、积极申报2017年棚改贷款项目 。经过梳理争取,我市共有六个片区列入省棚改规划项目,涉及拆迁户共2541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