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市财政社会保障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底线、突出重点、不断健全完善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社会保障民生政策,着力做好十件实事:
一是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2017年我市在失业保险金中安排创业带动就业资金3000万元。积极贯彻国家、省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和“十三五”就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稳定和扩大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逐步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研究提高职业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的政策措施,推进社会力量参与职业培训工作。支持遴选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提升创业大学平台作用,落实财政奖补政策,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更多载体。加大政策宣传、督导检查、绩效考评力度,充分释放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整体效力。完善就业援助机制,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
二是支持建立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配合人社部门完善个人账户、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企业年金办法等制度。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办法和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办法。继续实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加强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分析,研究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政策建议。
三是增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能力。推进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实施,继续搞好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推进跨市和跨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450元,个人缴费提高到每人每年170元,全年筹资约29.8亿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21.6亿元。提高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研究推行大病保险盈亏调整机制。推进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提高支撑能力。研究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发挥医保基金控费作用的政策措施,确保制度和基金可持续运行。
四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按照省政府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决策部署,落实财政补助政策,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创新实验试点。2017年市级财政安排养老服务专项补助资金1050万元。督促各县加快养老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备案清算补助资金。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研究调整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政策。
五是积极推进弱势群体扶持政策落实。2017年财政安排社会福利救助资金约3.4亿元,其中市级财政安排2600万元。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扩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实现重度残疾人全覆盖。继续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适度放宽救助条件,提高补助标准。落实低保、特困人员、困难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等困难群众保障政策。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减少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六是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2017年财政安排优抚安置补助资金约1.8亿元。全力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军休人员医疗保障等财政补助政策。按照国家部署要求,认真落实部分优抚对象、建国前老党员等抚恤政策。
七是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2017年财政投入计划生育约36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1600余万元。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支持落实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市属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和全面实施两孩等计划生育民生政策。
八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实施金蓝领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试点,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质量的一线技能人才,打造高水平、高技能的产业工作队伍。配合人社部门完善高技能人才评审制度,支持做好“聊城市首席技师”、“聊城市职业技能大赛”等评选表彰奖励工作。
九是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政府补助政策,支持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2017年财政安排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资金4300万元,其中市级安排2300万元。加强公立医院财务预算管理,切实落实公立医院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等制度,充分发挥医院财务预算管理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的作用。
十是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整合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2017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安排资金2.7亿元。推进基层公共卫生12大类49项服务,启动实施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完善孕前、孕期和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制度。支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装备购置,强化基层疾病预防控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