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市县财政动态 > 菏泽

菏泽市积极清费减税助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

发布日期:2017-04-26 00:00 浏览次数:

菏泽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清费减税的各项规定,切实为企业降压减负,为实体经济发展加油助力。

一是全面落实营改增改革。根据要求,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顺利实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的营改增税制转换,每年可减轻企业税负13亿元。

二是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15年以来共为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共计2.5亿元,实际受惠面达到100%。

三是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额标准。将菏泽市市区一级土地使用税由12元/平方米调整为11元/平方米,二级土地使用税由7元/平方米调整为6元/平方米,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4亿元。

四是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依托现有非税收入征收系统平台,第一时间对国家和省里公布取消、停征、免征涉企收费项目及降标项目进行信息修改调整,2015年以来,先后暂停、取消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计量认证费和咨询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等收费项目52项,对国内植物检疫费等18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000万元。落实《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等文件精神,取消了育林基金、价格调节基金,及时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对国内植物检疫费等18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了所有企业。此外,根据上级要求,今年4月1日起停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可减负1.7亿元。

五是严格规范涉企收费。创新涉企收费监管方式,出台《关于公布菏泽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目录清单的通知》(菏价费发〔2015〕13号),实行涉企收费项目清单制度,明确目录清单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规范中介收费,编制了《菏泽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菏政字〔2016〕3号),对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标准等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明确未列入清单的事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收费。严查涉企收费,市财政、物价、经信委、民政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增强了执收单位遵守收费政策的自觉性。

六是实行非税收入直接征收。设立政府非税收入缴费窗口,把政务中心33家单位的112个收费项目纳入财政直接征收范围,所有进驻政务中心的财政直接征收项目一律实行直接缴纳。非税资金直接入库,执收单位“只见数字不见钱”,征收对账公开透明,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最大限度杜绝了“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

 

信息来源:菏泽市财政局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