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市财政预拨培训补助资金 751万元,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提高补助标准,将初级工、中级工和高级工的培训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700元、800元、900元,创业培训补助提高到1200元,通过技能培训、特色培训、创业培训等多种途径,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
二是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2017年,我市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50元。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鼓励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同时,按照人均62元标准筹集大病医疗保险,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投入,帮助解决农民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2017年,市财政预拨居民养老、居民医保及医疗救助等资金14.7亿元。
三是提升农民工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认真落实小额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等政策,继续从失业保险滚存结余基金中安排1亿元,作为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市财政拨付资金794万元,用于市级创业示范平台奖补,其中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个、市级创业示范园区4个、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2个;拨付资金96万元,用于42个市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奖补;拨付资金31万元,用于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重点扶持项目奖补。2017年,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市财政预拨资金1.42亿元,重点加强农民工健康教育、妇女儿童保健、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等工作,不断提升农民工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