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各相关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12号》,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7年7月3日
附件:1.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docx
2.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docx
3.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