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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全面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

发布日期:2017-09-01 00:00 浏览次数:

近日,莒县根据上级要求,对2016年12月31日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标准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共涉及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34767人,全年增发养老金6456万元。

为更好的体现公平原则,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其中,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挂钩调整,按2016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1%确定增加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调整与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挂钩,企业人员养老金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适当向高龄人员倾斜,对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分三档增发养老金。本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增长219元,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增长155元。目前,增发的养老金已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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