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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区对应届困难大学生进行救助

发布日期:2017-09-11 00:00 浏览次数:

近日,福山区对全区应届困难大学生进行了救助。经统计核实,全区共救助应届困难大学生59人,其中城乡低保困难大学生2人,孤儿2人,共发放救助金18.75万元。

按照全市统一规定,当年高中毕业升入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救助标准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一次性救助4000元,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子女一次性救助3000元。当年高中毕业升入大学的全日制专科大学生救助标准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每人2000元,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每人1500元。

近年来,福山区一直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于开学之际对困难学生进行救助。在救助过程中既保障了困难学生能够享受到救助,又按照不重复救助的原则,充分发挥救助金的作用,确保每一名困难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信息来源:福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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