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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出台残疾人机动车驾驶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发布日期:2017-09-14 00:00 浏览次数:

 

       残疾人是弱势群体,他们学习机动车驾驶技术面临着车辆改装、无障碍改造、往返交通、学时延长等比健全人更大的成本支出。为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残联出台了《关于残疾人机动车驾驶技能培训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规定:对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16年9月1日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不含二轮、三轮摩托车)的残疾人,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贴。2017年,财政部门新增投入资金120万元,预计惠及600名残疾人,帮扶他们增强技能、更好的融入社会生活。  

信息来源:青岛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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