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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为248名重度低保残疾人提供机构、居家托养补贴

发布日期:2018-10-25 09:53 浏览次数:

 

   今年,开发区拨付112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248名重度低保残疾人提供机构和居家托养服务,其中安排45万元为10名残疾人提供机构托养;67万元为238名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标准240元/人·月为全市最高。 根据《烟台市“阳光家园计划”实施方案》,开发区不断推进区内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完善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邻里为依托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截至目前,累计拨付残疾人托养补贴187万元,481人次。  

信息来源:烟台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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