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完善政策体系。不断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与卫计委联合出台我市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工作方案,项目政府补助标准为150元/人,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检测,项目政府补助1000元/人次,2017年,市财政共拨付补助资金475万元,确保了产筛项目顺利开展。按照上级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要求,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六统一”政策,基金实行市级统收统支,进一步增强医保基金共济性和抗风险能力。
二是完善财政投入和内控管理机制。巩固完善公立医院科学合理补偿机制。2017年,市财政按照医改投入的规定和要求,对参与改革的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后落实政府不低于10%的补偿,市级财政共拨付资金5004万元,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全市公立医院运行平稳。
三是加快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以健康泰安资金结算监管平台建设为载体,实现全市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财务一体化,完善以业务预算为驱动的全面预算编制体系,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投资1661万元,统一了医院财务核算软件,新增预算管理、医院成本核算、绩效考核、资产管理等信息化模块,实现了医院经济运行的实时监管和数据共享,平台项目已正式上线启动,全面预算信息化管理取得显著成效。另外,按照省卫计委人口健康信息化工作要求,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计划投资1350万元,用于全面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目前项目已进入招标采购阶段,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四是精准实施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考核。突出绩效考评在“三金”联动中的重要地位,探索构建绩效评价体系,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高医改资金使用效益。2017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市疾控中心部门预算资金及市中医医院综合改革专项资金共计22.7亿元进行了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支持推进健康泰安建设。2017年,全市卫生与健康投入累计完成40.8亿元,占同期全市财政总支出的14.1%。其中,投入19.1亿元,健全完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投入2.8亿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年人均45元提高到50元;投入1.1亿元,用于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