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县财政局对全县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共1136人,按照现阶段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最低个人缴费100元的标准,安排专项资金为其补缴2017养老保险个人缴费11.36万元,并将2018年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 该项政策的贯彻执行,是在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大力贯彻精准扶贫,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大环境下,县财政局联合县人社局、县民政局等部门,精准寻找扶贫切入点,做好社会保险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力措施,为从根本上保障困难群众的养老问题提供有力支撑。 (庆云县财政局 张延虎 赵立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