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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龙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解读我省瞪羚企业培育有关内容

发布日期:2018-06-01 00:00 浏览次数:

6月1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解读我省瞪羚企业培育有关内容。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姜龙出席发布会,并就省财政支持支持瞪羚企业有关举措回答记者提问。

姜龙介绍了财政部门在支持瞪羚企业方面的主要举措。去年初,为了促进我省新旧动能转换,省财政提出了加大对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性高、具有裂变发展潜力的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群体支持,被纳入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21号,简称非公十条)。此后,为了落实非公十条,省财政厅会同省中小企业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组成调研组,专门到北京中关村对瞪羚企业培育工作进行了考察学习。在此基础上,会同省中小企业局联合出台了《山东省瞪羚企业认定培育和奖励行动计划(2017—2019)》,确定三年内认定和培育瞪羚企业300家。这次,首批评选出了100家瞪羚企业(含示范、培育两类)。对于新评选认定的瞪羚示范企业,省财政将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同时,各级财政将按照非公十条要求,落实贷款贴息扶持政策。目前,我们正配合省中小企业、科技等部门研究起草培育支持瞪羚企业的多项措施,在技术研发、创新平台建设、信用增信、政府引导基金投资、上市培育、企业家培训等方面确定一揽子政策支持。

姜龙通报了省财政在培育其他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发展方面的措施。一是制造业单项冠军。为引导制造业企业专注创新和产品质量提升,走“专优特精”发展道路,积极培育制造业发展新动能,2016年省财政在全国率先出台激励政策,对入围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的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进行奖励,鼓励制造业企业全面对接新旧动能转换工程,加快生产技术或工艺研发,在更多细分产品领域形成全球市场、技术等方面的单项冠军地位。2017年起,省财政把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奖励标准提高一倍,分别达到200万元、100万元,两年共安排激励资金4000万元。在政策激励下,我省共有38家企业入围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数量居全国第一位,占全国总数的近1/5。下一步,省财政将继续完善单项冠军奖励政策,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单项冠军,同时鼓励市、县财政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对单项冠军企业予以重点扶持。二是“独角兽”企业。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等单位发布的《2017年中国独角兽企业发展报告》,2017年我省没有“独角兽”企业。下步,我们将积极推进“瞪羚—独角兽”资源链接,从瞪羚企业中挖掘和发现爆发式成长的独角兽企业和潜在的独角兽群体,提供针对性辅导和精准服务。对于认定的全国“独角兽”企业,省财政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并通过政策、金融等多方面的创新生态推动,打造良好的“独角兽”企业发展平台和环境,完善“独角兽”企业成长链条。

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等30家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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