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岛市财政局按照《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规定,累计安排拨付资金620万元资助青岛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目前基金会规模已达到1000余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基金会开展对见义勇为先进模范、困难人员进行的表彰、奖励、救助等工作,促进了文明青岛、平安青岛的建设。
2017年,基金会先后对36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群体进行表彰,颁发奖励金26.5万元;救助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家庭)33人,发放救助金27.4万元。切实维护了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弘扬了社会正气。
下一步,市财政作为理事成员和监事成员单位,将按照基金会章程积极参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管理,进一步发挥见义勇为基金弘扬社会正气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