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近日,菏泽市出台《人才新政30条》。新政聚焦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从资金扶持、服务保障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新举措,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聚焦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实施“动能转换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5年内遴选评定100名左右领军人才或团队。给予来菏创办科技型企业的人才一次性50万元支持,给予帮助或联合企业创新研究的团队100万元项目支持。实行“一事一议”引进高端人才,最高给予8000万元综合资助。对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给予30-50万元配套资助。对于博士、双一流高校本科以上、国际知名高校毕业的硕士及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直接办理落编进人手续,市财政连续三年给予生活补贴。
二、搭建人才培育和创业平台
建立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职称晋升绿色通道。市财政对新引进的高级技师给予5000元奖励。对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创新创业平台,按照不同类别和层次给予10-200万元奖励。对高校、科研机构在菏泽设立分支机构的,按照不同层次给予300-500万元奖励。
三、解决创新创业“融资”难题
设立规模不小于10亿元的人才科技投资基金,对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进行风险投资。对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三年内给予不超过其净收入2%的奖励。对创业人才和小微企业,分别提供最高1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分别给予2年全额贴息和50%贴息。
四、提高科技人才成果转化收益
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将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的,可按照不低于转让、许可所获净收入80%比例提取奖励资金,其中主要贡献人员的奖励比例不低于60%。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创办企业,其技术成果可作为无形资产入股。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收益,全部留归本单位。
五、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设立高层次人才专用编制,为市级事业单位引进急需人才提供编制保障。推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全面放开大中专以上学历人员、专业技能人才、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落户限制,并兼顾子女落户。对硕士以上人才给予购房补贴,交付首付款后的剩余款项可全部使用公积金贷款。规划建设高端人才家园,打造高层次人才安居精品工程。建立菏泽市高层次人才智库,强化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
六、打造引才品牌
开展“汇智中国牡丹之都助力新旧动能转换”系列引才活动,在国内外布局一批招才引智工作站,实施“归雁兴菏”引才工程,并对引才成效显著的工作站给予最高30万元的工作经费支持。设立“牡丹友谊奖”,对获市级以上政府友谊奖的外国专家给予3-10万元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