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作用,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莒县积极搭建政府采购平台,制定实施导向精准、切实有效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大支持引导和服务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是年初统筹预留政府采购预算份额。各部门单位在年初编制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过程中,统筹确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本部门单位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为中小企业预留本部门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30%以上;组织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中注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是科学合理设置采购需求标准条件。各部门单位在采购计划确定后,科学合理设置采购需求、标准及条件,放宽准入门槛,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最大限度地支持企业发展。 三是鼓励企业联合实行价格扣除优惠。鼓励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并按联合体的有关价格扣除规定给予政策扶持。同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简化金融机构贷款审批程序,中标的企业可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四是积极宣传报道加强信息对接沟通。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报纸、网络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使企业及时了解、熟悉政府采购程序和政府采购政策,提升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