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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三加”助重病困难家庭赶小康

发布日期:2018-07-23 00:00 浏览次数:

 

一是加大资金筹措。通过对上争取、县财政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提取、慈善协会捐赠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850万元,比上年增加150万元,增长21.43%。 二是加扩救助范围。将医疗救助对象由农村五保、城乡低保扩大到建档立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家庭,享受待遇群体由原来的2.6万人增加到3.5万人,增加了0.9万人,增长了34.62%。 三是提升救助标准。将资助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由每人每年140元提高至170元,增加30元,增长21.43%;对救助对象当年度符合医疗救助条件所发生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在扣除医疗保险报销费用、各类补助、赔偿后,三无人员、五保对象按100%比例救助,城乡低保对象按70%比例救助,每人每年累计领取救助金额不超过30000元;一般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目录内个人自付金额超过3万元的,对超出部分给予50%救助,家庭年救助封顶线6000元。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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