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把程序关。行政事业单位需要核销资产损失或资金挂账等事项,需要先由单位搜集整理相关证明材料,提出处理意见并向主管部门提出资产核实的申请,主管部门进行合规性和完整性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后,单位依据批复调整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并进行账务处理。严禁单位未经审批擅自核销账务。
二、严把政策关。对于坏账损失,必须由单位提供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的合法证据证明,否则批准核销;对于固定资产损失,必须是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因其他原因造成的,应扣除保险赔偿或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盘点单、盘亏情况说明、盘亏的价值确定等依据予以认定。
三、严把证据关。严把三部分组成材料,分别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指行政事业单位收集到的与本单位资产损溢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指具备与所承担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专业胜任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专业鉴定机构等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单位的某项经济事项出具的专项经济鉴证证明或鉴证意见书;特定事项的单位内部证据,指行政事业单位对涉及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情况的内部证明和内部鉴定意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