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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争取省级以上文物保护专项资金4252万元

发布日期:2018-09-26 00:00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市文物保护条件,提升旅游资源的社会效应,市财政联合文物部门,认真研究上级文物保护支持政策,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018年,我市争取到省级以上文物保护专项资金4252万元,其中国家重点文物保护资金2910万元,主要用于潍坊市博物馆数字化保护、十笏园博物馆展示工程和坊子德日建筑群保护工程等13个重点项目;省级专项资金1342万元,主要用于青州万年桥维修保护工程、坊子东王松民居修缮等16个项目的文物修缮保护工程。

 我市是历史文化名城,有着丰富的文化底蕴和文物古迹,目前拥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有17处,省级文保单位159处。该项资金将进一步推动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为文物保护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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