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我市认真贯彻《预算法》和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制定实施了“1+8”制度办法和“1+3”指标体系,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迈入新时代。
目前,市级投资发展类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并嵌入预算编制信息系统,与部门预算同编、同审、同下达。实施了绩效目标专家评审,开辟了与预算周期相一致的第三方绩效评价新路子,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和评价结果均对外公开,并与预算安排相挂钩。市直部门单位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决算公开,改革创新,巡视巡察、审计、财政监督发现问题情况等5个方面20项指标,根据评价结果奖优罚劣。
下一步,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出台我市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管理从项目支出为主向政策、部门整体绩效拓展,从转移支付为主向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拓展,逐步形成政府预算、部门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