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和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财资〔2017〕6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对山东中勤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等2家资产评估机构予以变更备案。资产评估机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法定代表人)、合伙人(股东)等变更信息详见附件。资产评估机构的相关变更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山东中勤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等2家资产评估机构变更备案信息表
山东省财政厅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