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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25 16:04 浏览次数:


本报告由省财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www.czt.shandong.cn/)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财政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3号;邮编:250002;电话:0531—82669647;传真:0531—82929449;电子邮箱:sdczxxgk@163.com)。

一、概述

2018年,省财政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理念,将其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来抓,拓宽公开范围,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切实增强财政透明度,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保障,夯实工作基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了厅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落实、各处室(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根据省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印发厅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工、压实责任,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扎实开展。在全省选择3个市的6个区开展预决算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以点带面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提升。建立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对厅门户网站维护管理、政务微博和“齐鲁民声网”内容保障等实行量化考评,按季度进行通报。对涉及面广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二)注重解读回应,积极引导预期。一是加强政策解读。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规定,并在厅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深度解读政策内容。比如,围绕支持新旧动能转换“1+5”财政政策体系和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政策宣讲等形式进行了深度解读;由9位厅领导分别带队赴17市集中开展政策宣讲和实地调研,加快推动政策落实落地;在《大众日报》《中国财经报》等主流媒体刊发了《支持新旧动能转换 山东打出财政“组合拳”》《财政推出支持动能转换“操作手册”》等多篇稿件,确保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借助第三方专业力量,策划制作了政策解读动漫及图解,通过厅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对外发布,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二是加强舆情回应。完善财政舆情监控机制,与第三方舆情监测机构合作,对财政网络舆情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测和预警。制定《山东省财政厅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管理办法》,做到负面舆情应对处置科学、高效、规范。遴选省内部分财经专家和媒体人士,组成舆情应对专家团队,及时回应财政舆情和社会关切,主动解疑释惑、引导预期。三是加强互动交流。每天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厅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山东政务服务网”和“齐鲁民生网”的咨询和建议,及时转交相关处室人员进行回复解答。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民生的重大政策,通过厅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广泛征求意见,让群众更大程度参与到重要政策措施制定等工作中,并将群众意见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注重提升政务公开效果。

(三)推进平台建设,主动回应关切。一是用好门户网站。按照省政府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要求,以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办事服务为重点,对厅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并正式上线运行,通过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实现网站资源优化融合、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将厅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主渠道,将厅门户网站直接链接至省级网上政务大厅省财政厅分厅,提供在线服务,全年共办理厅门户网站领导信箱和业务咨询1600余件,“政务服务网”办事咨询来件34件,回复率与满意率均为100%。二是借力新闻媒体。定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专访等活动,做好重大财政政策的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主动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及时推送财政信息,开展在线服务,提升政务公开动态化水平,为百姓“零距离”接触财政信息创造条件。三是开辟书刊渠道。通过《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山东财政年鉴》等公开出版刊物,及时公开财政政策和有关财政数据。依托《山东财政》杂志,每年出版两期专刊,集中公开政府财政预、决算信息,免费向社会提供,主动接受监督。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提升服务质量。一是规范办理流程和答复标准。编发《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主要文书示范文本》,为各处室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供示范参考。梳理归纳了从登记管理到存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提升了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效率和质量。二是创新协同配合机制。加强厅办公室与主办处室、法规处的协同配合,信息公开申请由厅办公室提出批办意见,报办理处室分管厅负责同志阅批后转有关处室办理并拟定回复意见,会签法规处后由厅办公室统一回复申请人。三是强化温情服务。坚持既讲法理也讲情理,在信息公开告知书中尽力讲清调查检索过程、申请内容的情况,对于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其救济渠道和联系方式,将告知书变为生动的“明白纸”,提升申请人的满意度。

(五)健全“三个机制”,推动提质增效。一是信息发布机制。编制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把“五公开”要求融入办文办事程序,在明确信息公开岗位职责的同时,建立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要求处室对制发的每一份文件都标明信息公开选项,对不能主动公开的必须说明原因。二是保密审查机制。对发布在厅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上的财政信息,建立严格的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信息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方可发布,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三是教育培训机制。每年组织政务公开培训,邀请省政府和财政部专家进行授课。专门编写了《财政信息公开知识手册》等资料,有效解决了部分地方和干部思想有顾虑,不敢公开、不会公开的问题,提高了财政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和新闻宣传能力。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工作中,坚持把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有力抓手,围绕省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相应的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参照财政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做好各类财政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着力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全年主动公开各类财政信息19772条,同比增长6.3%。在省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中获优秀等次。

1.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府预决算公开方面,及时公开了2018年省级预决算报告和草案,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全部细化到政府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细化到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相关文字说明更翔实,公开内容更全面、细致。部门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方面,公开部门达到127个,涵盖了除涉密部门以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省级部门。在原有预算表格和文字说明的基础上,新增加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编制的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达到了“范围完整、内容细化、质量提升”的预期效果。市县预决算公开方面,全省17个市和137个县(市、区)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公开了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实现了公开范围全覆盖。同时,部分县(市、区)还将公开范围纵向延伸,公开了乡镇级预决算,财政透明度进一步增强。

2.公开专项资金信息。及时公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要求各部门积极公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分配因素和公式、申报指南、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等信息,并对部分省级重点专项资金2018年绩效目标指标情况进行了公开,实现了由“晒数据”到“亮绩效”的转变。

3.公开政府债务领域信息。持续做好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了全省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期限、用途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每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均完整、详细披露债券概况、信用评级、全省经济和财政状况、政府债务状况等相关信息,确保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公开透明。

4.公开政府采购信息。认真落实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预算、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六公开”制度,主动将政府采购信息“晒”出来,推动实现采购活动全流程公开透明,让政府采购真正成为“阳光下的交易”。在技术支撑上,启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实现全省各级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动态联网、实时公开、数据集成、资源共享。全年通过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发布采购公告信息累计16.18万条,网站浏览量达22.3万次。

5.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信息。在厅门户网站公开了55个省级预算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情况,项目范围涵盖住房保障、交通、教育、粮食、环保、民政、农业、文化等多个领域,让社会公众了解、监督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倒逼各级各部门加快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

6.公开财政扶贫资金信息。严格执行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在厅门户网站开设“扶贫资金政策专栏”,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扶贫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等进行及时公开,倒逼各地提升扶贫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7.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在厅门户网站开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专栏,依托PPP综合信息平台,做好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全省储备并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达到1038个,概算总投资1.18万亿元。同时,积极开展项目库清理自查,对已发布项目的信息和重要文件资料进行全面梳理,确保信息公开真实完整。

8.公开财政“放管服”改革信息。目前,经省政府审议的省财政厅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和监督投诉途径等均在我厅门户网站、山东政务服务网等媒体上进行了全面公开,坚持动态更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对权力开展“瘦身”,重新梳理公共服务事项,扎实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将我厅依申请行政权力办理项压减到35项,与申请人的互动环节减少到88个,申请人申报材料从259件压减到153件。7月底公布《省财政厅“一次办好”事项清单》,赢得社会广泛好评。同时,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落实信用信息“双公示”;梳理行政处罚权力事项明确设定依据和实施层级,推进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公开,将行政处罚各环节全部纳入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行政处罚过程网上运行、结果网上公开、行为实时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

9.公开减税降费政策信息。在降费政策公开方面,横向上,在去年“七张清单一张网”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分类编制了省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扩展为“十张清单一张网”。纵向上,将省市县三级收费目录清单全部纳入“一张网”管理,并在厅门户网站实行常态化公示和动态化更新,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社会知晓度,方便企业和社会对照缴费,实现“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之外不收费”的要求。制作并向企业推送动画短片《“画”说清费减负》,提升非税政策的知晓度和透明度。在减税政策公开方面,围绕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就业创业、保障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在厅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组织策划减税降费、税制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专题宣传,通过参加“齐鲁企业家大讲堂”、《山东中小企业之声》等方式,积极接受记者采访,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组织编写《新旧动能转换税收优惠政策指南》,系统梳理200余项税收政策,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并动态更新,分类解读,精准指导。

10.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起草制定《山东省财政厅服务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工作规则》,明确成立17个工作组,对口联系并定期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11月5日至30日,周密制定方案,由6位厅领导带队,分赴各市和解放军代表团走访代表委员,向代表委员汇报2018年以来全省财政工作情况,面对面倾听代表委员心声,得到代表委员的一致好评和认可。同时,依托厅门户网站,分类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部门公信力。2018年,我厅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84件,比去年增长19.8%。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67件,政协提案117件,已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满意率为100%。已答复的建议提案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明确说明有关情况、标注为“A”的有149件,占52.4%;所提问题三年内能基本解决、明确答复提案者办理时限、标注为B的有117件,占到41.3%;所提问题目前难以解决、标注为“C”的仅有17件。

11.公开重要财政政策制定过程信息。在重要财政改革方案和重大财政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充分征求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科学性,并严格落实征求意见情况随同草案一并上报省政府审议工作制度。如,在财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制定过程中,探索启动公众参与机制,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意见,共收到42条意见建议,经筛选采纳意见建议7条,最终拟定了政策文件草案报送省政府审议。

(二)主动公开渠道。

在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主动公开第一平台的基础上,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形成了厅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立体化信息公开格局。

1.厅门户网站。根据《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规定的网站功能,将整个网站分为新闻动态、政策法规、政务公开、互动交流、专题专栏等五大模块,提升新闻发布、政策宣传、办事服务、网民互动、查询检索和阅览展示六大功能,实现了文字、图表、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的公开。

2.新闻媒体。全年共举办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14场。多渠道发布财政新闻1493篇,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大众日报》《中国财经报》发布头版新闻56篇,头版头条新闻15篇,在山东省第十二届对外传播奖评选中喜获四项荣誉。

3.“两微一端”新平台。自开通“两微一端”以来,累积发布新闻24000条,得到广大网民的信任和点赞,做到了“财政故事天天讲,政府形象日日新”。

4.阳光政务热线。坚持把参加“阳光政务热线”作为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的重要渠道,连续10年参加“阳光政务热线”直播节目,共为群众排忧解难600余件。同时,高度重视与群众的交流互动,积极回应公众的诉求、关切。今年以来,通过厅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和“齐鲁民声”网,共受理网上咨询、投诉和建议450余件,均做到了积极办理、认真回复。

5.公开出版刊物、财政展馆。通过《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山东财政年鉴》等公开出版刊物,公开有关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山东财政》杂志每年出版两期专刊,集中公开政府财政预算信息和决算信息。在莒南省政府旧址开设财政厅展馆,对展室内容进行动态更新,全面、及时地展示了山东财政诞生成长、发展壮大的辉煌历程。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00件,同比增长37%。其中,通过厅门户网站收到信息公开申请72件,通过信函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8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征地补偿、房屋拆迁、棚户区改造、社会保障、信访举报等方面。

(一)申请处理情况。

在答复的申请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25件,占25%;

同意公开39件,占39%;

同意部分公开4件,占4%;

不同意公开2件,占2%;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25件,占25%;

申请信息不存在3件,占3%;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2件,占2%;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0件。

(二)收费和减免情况。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本年度全省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的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因申请人对我厅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不满意而向财政部和省政府提出行政复议2件,应对行政诉讼案件1件,全年行政复议案件无一件撤销,行政诉讼案件无一件败诉。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2018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公开范围有待扩大、公开内容有待细化、基层财政信息公开有待加强等问题。对此,省财政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五公开”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做好主动公开目标梳理动态更新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要素,并保持动态更新。

(二)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在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扶贫资金信息与民生政策公开,不断提高财政透明度。

(三)强化政策解读回应。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充分利用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中国山东”网站和厅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发布重要财政活动和重大财政决策部署信息,及时进行重要财政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同时,积极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平台,做好财政信息的通俗化解读工作。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和指导。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宣传和解读,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新条例得到有效落实。



山东省财政厅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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