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准予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青岛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鲁财会〔2019〕40号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2019年1月2日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分所执业许可。
二、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的负责人为王开志。
三、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的经营场所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76号中船重工科技大厦2号楼4楼。
四、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的经营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代理记账;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山东省财政厅
2019年 10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