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准予东营意诚会计师
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鲁财会〔2019〕50号
许雷、王伟晓:
关于申请东营意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2019年1月2日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东营意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
二、东营意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为许雷(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1100020007)、王伟晓(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1100070024)。
三、东营意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为许雷。
四、东营意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场所为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747号东赵大厦1010室。
五、东营意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代理记账;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山东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