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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客户端刊发:激励金融机构助推经济发展 山东财政创新机制积极作为

发布日期:2019-12-05 09:12 浏览次数:

12月2日,经济日报客户端刊发:《激励金融机构助推经济发展 山东财政创新机制积极作为》内容如下:

金融是经济的血液,如何力促金融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血脉相通,让血液顺畅地流向实体经济?

山东财政真金白银、真情诚意、真功实做,不断加大的投入,“吹皱一池春水”,“春水”融化着贷款难贷款贵的“冰山”。

动能转换 基金支持

2018年1月3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为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山东财政立即行动起来,发起建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

截至2019年第3季度末,全省共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417只,认缴规模6015亿元,实缴规模1593亿元,已投资项目1601个,实现基金投资1478亿元,带动金融和社会投资3513亿元。其中,政府投资基金271只,认缴规模4304亿元,实缴规模856亿元,已投资项目1147个,实现基金投资826亿元,带动金融和社会投资3134亿元。

基金设立驶上“快车道”。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先后与中国人寿、中广核、华侨城等央企,京东集团、新希望集团等大型民营企业,以及中金资本、蔷薇控股等知名投资机构进行合作洽谈,取得了初步成果。截至11月22日,省级审议通过了59只基金设立方案,认缴规模2897亿元,实现了“十强”产业全覆盖,其中30只基金完成工商注册,认缴规模1669亿元。

基金落地更加便捷。为进一步加快基金投资,更好发挥基金效益,7月9日,山东推出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20条政策措施切实可行。在改革基金管理体制方面,主要包括改革基金设立机制、提高基金市场化运作水平、完善基金评价监督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等4项政策措施。在降低基金设立门槛方面,主要包括优化基金架构、调整基金设立规模、降低基金管理机构门槛、适当提高引导基金出资比例、放宽基金返投比例、放宽基金注册地限制等6项政策措施。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方面,主要包括设立项目基金、加大让利力度、实施财政奖励、鼓励社会出资人购买引导基金所持基金的股权或份额、落实引导基金出资等5项政策措施。在优化基金发展环境方面,主要包括建立项目筛选推介、尽职免责和对接服务等3项机制,以及定期会商、定期报告等2项制度。

基金投资更加精准。创新基金运作模式,7月31日,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管理办法》,从各市选择了100多个山东省委、省政府关注的重点项目,由省级引导基金联合市县引导基金,采取设立项目基金的方式,实现对全省重大“双招双引”产业项目的精准支持。目前,山东省新动能基金公司已基本完成对项目的尽职调查。截至11月22日,省级已审议通过43只项目基金设立方案,认缴规模213亿元,其中25只完成工商注册,认缴规模112亿元,14只项目基金实现投资,基金投资59亿元,实现项目投资超过300亿元。

山东的突破,使基金管理更加市场化;基金对项目支持更加精准;基金规模更加灵活;引导基金返投、出资、让利和奖励力度更加具有吸引力。

连环施措 妙招频举

近年来,山东省财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完善政策、创新机制,着力化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2019年2月份,山东省财政出资10亿元作为首期注册资本,挂牌成立山东省投融资担保集团。集团公司定位于不以盈利为目的、准公益性的政策性担保机构,除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进行重点担保业务外,原则上不再开展直保业务,以开展再担保分险业务为主,着力引导市县担保机构提高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担保比重。9月,省财政研究制定《山东省省级再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金〔2019〕33号)设立1亿元省级再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研究制定了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突出鼓励担保机构支小支农、降费让利,按照代偿率小于1%、1%~3%、3%~5%、5%~8%,省财政分别给予再担保代偿额的100%、80%、60%、50%的补偿。

积极设立应急转贷基金。今年省级安排2亿元,鼓励市县政府出资,吸引国有企业、社会资本等参与组建应急转贷基金。企业应急转贷基金主要为实体经济领域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应急转贷服务,帮助在较短时间内顺利实现续贷业务,实现银企互惠共赢、共同发展。山东省级企业应急转贷基金首单业务在济南市应急转贷平台顺利实施,首笔流动资金续贷业务周转金额479万元,其中省级企业应急转贷基金配资200万元,极大缩短资金转贷期限,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截至9月底,山东省级企业应急转贷基金共完成转贷业务606笔,实现转贷总规模73.7亿元,为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提供了可靠的续贷服务。

创新“政银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现状, 2018年,印发了《山东省“政银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对金融机构向购买保证保险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出现的本金损失,由保险、财政、银行按照5:3:2比例承担,对保险费(3%)按照1.5%给予补贴,对保险公司超赔风险给予最低20%、最高50%的补偿。

推出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2015年,山东省财政出资2亿元,设立了山东省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类项目贷款,单户企业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发放贷款确认为不良部分的,省级风险补偿资金给予合作金融机构贷款本金30%的损失补偿。截止2018年底,共拨付补偿资金1.1亿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放大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向依法纳税并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力度,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引导创新 雪中送炭

山东财政对技改、对新产品、对知识产权等情有独钟,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导向作用,激励创新。

实施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培育“春笋行动”,不断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推广“知银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对企业购买专利权质押保险的给予60%的保费补贴,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购买专利权质押保险的给予80%的保费补贴。此外,继续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补助政策,根据财政支持新旧动能转换“1+5”政策体系有关要求,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补助范围,由小微企业扩大到中小微企业,年度贴息最高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2018年,全省共对146家中小微企业进行了贴息支持,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9.37亿元。

出台新产品保险补偿政策。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高端软件等自主创新产品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战略产品,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2018年以来,省财政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鼓励创新、防范风险”的原则,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建立起了覆盖首台(套)装备及核心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首版软件等三类产品的保险补偿政策体系。省财政对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保险,按不高于3%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的比例,给予单户企业年度最高500万元的保费补贴;对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保险补偿,均按不高于3%的费率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2018年以来,山东省已安排保险补偿资金1.29亿元,争取中央资金2.27亿元,累计投保保费金额3.56亿元,投保产品总价值超过150亿元,资金放大效应超过40倍。

完善技改贴息政策。为充分发挥企业技术改造在推动工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工业领域新旧动能转换,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5部门联合制定了《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省级激励实施办法》,3年滚动支持100个对标国际同行业先进的省级重大技改项目,重点支持企业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重点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低碳节能、安全生产等领域,实施数字化、智能化、集约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在项目完工投产后,省财政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5%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贴息支持,2019年,共支持济宁梁山菱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用新型浓缩连续等电技术制取16万吨/年味精、山东新巨丰泰东包装有限公司100亿包无菌包装材料生产等18个技改项目,拨付贷款利息补贴资金9000余万元。

积极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对自主创业个人和吸纳就业困难人群达到一定比例的小微企业贷款进行担保和贴息。其中,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为1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按2年(第1年、第2年)全额贴息执行;对于小微企业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为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按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同期限最长2年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还款后可继续提供创业贷款担保和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每次贴息年限最长为2年。按各地当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的1%,奖励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成效突出的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等单位,用于其工作经费补助。2018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5.92亿元,拨付贴息资金5.25亿元,惠及1100多家中小企业,带动就业4.5万多人次。

打通金融血脉,服务实体经济,山东财政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制度创新,流程再造,办法多、力度大、效果好,“山东经验”可圈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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