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申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市北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市北分所执业许可。
二、该分所负责人为孙涌。
山东省财政厅
2019年2月13日
关于准予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市北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申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市北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市北分所执业许可。
二、该分所负责人为孙涌。
山东省财政厅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