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
本项目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鲁政办字〔2015〕152号文件立项,山东省教育厅为解决大班额政策制定及业务管理部门,山东省财政厅负责解决大班额政府奖补资金的拨付和分配工作,计划用两年的时间解决大班额问题。要求控制小学班级人数不超过45人,初高中班级人数不超过50人。
(二)项目预算
项目2015-2017年,省财政安排奖补资金20亿元,补助部分16亿元,按基础因素分配,各地3年补助总额一次确定、分年拨付;其余资金为奖励部分,按照奖励因素、管理因素分配,2017年拨付。其中2017年投入补助资金6亿元,奖励4亿元。均为省级奖补资金。
(三)项目计划实施内容
根据《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15〕61号)、《关于下达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鲁财教〔2015〕62号)的规定,大班额奖补资金设立期限是2015-2017年,大班额资金分配使用管理遵循“奖补结合,规范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2017年补助资金6亿元,奖励资金4亿元,奖补资金合计10亿元。具体资金投向如表1:
表1:省级奖补资金具体投向
序号 | 地市 | 项目名称 | 项目承担单位 | 资金建设内容 | 金额(万元) |
1 | 济南市 | 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 | 市教育局 | 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奖补资金 | 6575 |
2 | 淄博市 | 4988 | |||
3 | 枣庄市 | 3249 | |||
4 | 东营市 | 2171 | |||
5 | 烟台市 | 5042 | |||
6 | 潍坊市 | 7500 | |||
7 | 济宁市 | 8554 | |||
8 | 泰安市 | 5600 | |||
9 | 威海市 | 3401 | |||
10 | 日照市 | 3715 | |||
11 | 莱芜市 | 2021 | |||
12 | 临沂市 | 13696 | |||
13 | 德州市 | 7899 | |||
14 | 滨州市 | 5068 | |||
15 | 聊城市 | 7906 | |||
16 | 菏泽市 | 12615 | |||
合计 | 100000 |
(四)项目的组织及管理
1.项目主管部门及职责
本项目由山东省教育厅及山东省财政厅共同管理,具体实施单位为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山东省财政厅教科文处以及各市县教育局、财政局。
山东省教育厅负责建立稽查考核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解决大班额问题保障机制。
财政部门负责对省级财政奖补预算编制情况进行审核,会同教育厅制定资金管理制度、资金拨付办法,及时拨付奖补资金,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责,参与项目审核、绩效考评等工作。
2.项目具体实施流程
(1)省教育厅编制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2015-2017年资金预算方案和2015-2017年项目绩效目标。
(2)省财政厅对省教育厅申报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资金预算方案进行审核,编制解决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奖补资金2015-2017年预算草案,报经省政府、省人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3)省教育厅采用基础因素法分配对补助部分资金进行分配,各地3年补助总额一次确定,分年拨付;奖励资金采用奖励因素法、管理因素法进行分配。
3.项目管理制度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以及山东省财政厅和山东省教育厅共同制定的《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15〕61号)为本项目的基本管理制度。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的长期目标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消除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
2017年年度目标为:
1、消除城镇普通中小学初始班级(即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高中一年级)大班额问题。
2、完成年度规划建设要求。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思路及方法
评价以市级为单位进行,采用项目实施部门自评、第三方机构现场评审结合的方式进行,自评结果作为评价参考,主要依据现场评审情况进行打分。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山东省除青岛市以外其他16个地市都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将一个市随机抽2个县(市、区)进行延伸,一个县区再随机抽取4所学校进行实地核查。根据县(市、区)情况对所属市级得分进行相应调整,得出市级最终得分。最后,根据各市评分情况,并结合整个项目决策、管理及绩效进行概括性综合评价,确定最终评价结论。评价方法主要采用了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
(二)指标体系
以《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为基础,结合解决城镇普通中学校大班额问题省级奖补资金特点及实施情况,评价组研究构建了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从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等四个方面对项目绩效进行评价。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其中项目投入标准分20分,该指标反映该地区是否按照要求立项并安排资金、制定绩效目标合理性和明确性等情况;项目过程标准分30分,该指标反映项目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项目质量及资金使用管控等方面规范情况;项目产出标准分20分,主要包括校舍建设情况、设施设备购置情况、足额均衡配置师资情况、消除大班额情况等四个指标;项目效果标准分30分,该指标反映项目的社会效益和利益相关方满意程度等。
(三)评价方法及评价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评价方法主要采用了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
自查自评工作由各市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按照评价内容,进行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连同自评表于5月25日前汇总到市教育局。
现场评价时间为5月28日至6月14日,评价小组分别前往上述16地市及下属县(市、区)进行核查,其中:第一组评价济南(延伸评价市中区、历城区)、泰安(延伸评价新泰市、肥城市)、淄博(延伸评价张店区、高青县)、莱芜(延伸评价莱城区、钢城区);第二组评价临沂(延伸评价兰山区、莒南县)、枣庄(延伸评价滕州市、峄城区)、菏泽(延伸评价成武县、定陶区)、济宁(延伸评价汶上县、金乡县);第三组评价日照(延伸评价岚山区、莒县)、烟台(延伸评价芝罘区、栖霞市)、威海(延伸评价荣成市、乳山市)、潍坊(延伸评价寿光市、安丘市);第四组评价德州(延伸评价齐河县、乐陵县)、聊城(延伸评价东昌府区、冠县)、滨州(延伸评价无棣县、邹平县)、东营(延伸评价东营区、广饶县)。在各级财政部门、教育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四个小组都顺利完成了现场评价任务。
6月15日至6月18日,各评价组汇总评价结果,并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纠正,分析整理形成问题清单。
6月19日至6月25日,根据分析整理的评价结果,撰写评价报告初稿,提交专家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调整评价报告。将调整后的评价报告提交委托方、项目实施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各方提出的合理意见对评价报告进行调整和完善,出具最终评价报告并提交给委托方。
四、评价结论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综合评价得分为86.89分(详见表2),对应绩效评价等级为“良(成效明显)”。
表2:解决“大班额”问题省级奖补资金绩效评价得分表
投入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规范性(4分) | 4 |
绩效目标合理性(4分) | 4 | ||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 4 | ||
资金落实 (8分) | 资金到位及时性(8分) | 4.70 | |
过程(30分) | 业务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 3.88 |
制度执行有效性(4分) | 3.58 | ||
项目质量可控性(7分) | 5.58 | ||
财务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2分) | 2 | |
资金管理使用(13分) | 10.21 | ||
产出 | 项目产出(20分) | 校舍建设情况(6分) | 4.96 |
设施设备购置情况(3分) | 2.76 | ||
足额均衡配置师资情况(3分) | 1.85 | ||
消除大班额情况(8分) | 6.35 | ||
效果(30分) | 项目效益(30分) | 社会效益(10分) | 9.38 |
利益相关方满意度(20分) | 19.64 | ||
合计 | 86.89 |
1、投入指标16.70分,主要存在的问题:个别城市资金落实不够及时,收到指标文件后,30天内未下达到县区或落实到项目;部分城市筹资率过低。
2、过程指标25.25分,主要存在的问题:个别城市没有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未设立监督举报平台;个别城市延展县区的项目未竣工验收但已投入使用同时固定资产存在不及时入账等问题。
3、产出指标15.92分,主要存在的问题:个别城市延展县区的项目形象进度与省大班额平台填报的形象不符;个别城市的师资配置不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布的鲁政办发【2011】44号文的有关规定。
4、效果指标得分29.02分,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提高教育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显著度不高。
(二)各市得分情况
表3:市级评分汇总
序号 | 城市 | 分数 |
1 | 济南市 | 95.47 |
2 | 淄博市 | 88.24 |
3 | 枣庄市 | 77.44 |
4 | 东营市 | 88.88 |
5 | 烟台市 | 91.02 |
6 | 潍坊市 | 93.17 |
7 | 济宁市 | 82.87 |
8 | 泰安市 | 84.05 |
9 | 威海市 | 88.94 |
10 | 日照市 | 88.73 |
11 | 莱芜市 | 84.33 |
12 | 临沂市 | 82.18 |
13 | 德州市 | 91.66 |
14 | 滨州市 | 86.89 |
15 | 聊城市 | 88.17 |
16 | 菏泽市 | 78.13 |
平均分 | 86.89 |
(三)项目主要成效
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省级奖补资金有效的给各市地方人民政府起到了撬动资金的作用,使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大班额”问题的工作,项目总体成效明显。
各市学位大幅度增加,学生就学压力得到有效缓解,城镇中小学大班额状况逐步得到改善。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建设资金缺口较大。解决大班额规划实施过程中,因国家融资政策调整,2017年5月份开始,对我省提出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紧急叫停,已签订融资协议的部分大班额项目资金来源受到影响,导致县市区财政投入压力陡然增大,学校建设进度有所影响。
2、土地手续办理缓慢。土地手续目前是规划许可证、消防审查、施工许可证等前期手续的前置条件。部分乡村学校扩建或者新建需要征收农用地、耕地等性质的土地,需要调整土地规划,调整手续复杂耗时太长,部分项目因土地手续办理缓慢,导致不能开工或无证施工。
3、部分地市教师结构性缺编严重。教师缺编导致教育教学运转困难,影响了学校的教育教学,也是导致出现大班额现象的重要原因。
4、大班额问题仍然存在。虽然建设投入使用了一批新改扩建学校,但由于历史欠账多,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人口快速膨胀等因素,未能全面消除城镇大班额现象。随着二胎政策的实施,人口出生率不断提高,这给解决大班额问题带来了新的挑战。
五、意见建议
1、出台新的融资政策。加大建设资金筹措力度,解决建设资金缺口问题,确保解决大班额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2、简化土地手续办理流程。建议省政府加大对教育类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建立中小学校建设审批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便于学校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3、加强师资配置。深化县管校聘人事制度改革,在核定的教师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师编制,实行义务教育县(市区)内教师资源统一调配使用。
4、引导民办教育成为公办教育的补充。适量适度发展民办教育,可以在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同时,弥补公办教育的一些不足,成为公办教育的补充,将大班额学生分散到各民办学校。
5、加大对农村地区的资金扶持。农村地区特别是经济条件落后地区消除大班额的资金不足,需要加大对该地区的政策扶持和资金帮扶,通过教育资金向贫困落后偏远地区流动的方式缩短城乡教育配套的差异,从而减轻大班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