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新中国成立后至2015年底,我国农村供水工程先后历经了自然发展、饮水起步、饮水解困、村村通自来水及饮水安全五个发展阶段,自2016年起进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的新阶段。为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中央决定在“十三五”期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财政部、卫计委、环保部、住建部联合印发通知并召开视频会,要求各地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和目标要求,以健全机制、强化管护为保障,综合采取改造、配套、升级、联网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
山东省政府历年来高度重视并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编制了专项规划,初步建立了以各级财政投入为主、引导用水户广泛参与的机制,并通过强化地方行政首长责任制,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长足进展。2016年,山东省提出“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任务”的战略目标,并于5月在《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中提出“通过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巩固提升,构建起‘水源安全体系、供水工程体系、运营管理体系、服务保障体系、政府监督体系’等五个体系,进一步提升水质合格率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水平”。
(二)项目预算支出情况
纳入此次绩效评价范围的22个项目预算总投入46407.8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22000万元,市级财政投入3000万元,县级财政投入19021.65万元,其他资金投入2386.20万元,各级资金投入比例见下图:
图1:各级资金投入比例图
(三)项目计划实施情况
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涉及14地市22个项目县,重点支持新建、改扩建集中供水工程,改造、配套、联网现有小型分散工程,改善水源和主管网等,以进一步提升供水保障能力。
二、 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绩效总目标:截至2020年,全省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达到8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水质达标率整体有较大提高;进一步提高供水保障程度,小型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其他工程的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推进城镇供水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使城镇自来水管网覆盖村的比例达到35%以上。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机制,逐步实现良性可持续运行,全面推进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县级农村供水管理机构、农村供水专业化服务体系、合理水价形成机制、信息化管理、工程运行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和水质检测监测体系;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加大对水厂运行管理关键岗位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确保工程长效运行。
(二)年度绩效目标
综合采取配套、改造、升级、联网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详见下表:
表1:2017年度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绩效目标
指标性质 | 资金投向 | 绩效目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22个项目县90%的建设任务 |
质量指标 | 建设内容合格,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 | |
时效指标 | 2017年完成建设任务的90%; 2018年6月完成建设任务100% | |
成本指标 | 在保证质量与效益的前提下,22个项目的成本基本控制预算内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供水保障程度高,基本保证农民饮水;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 显著提高居民用水方便程度; 显著提高居民生产生活水平; 显著提高规模化程度,确保能解决当地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满足居民生活生产需求 |
环境效益 | 水质合格率较上一年提高; 提高水源保护效果,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 |
可持续影响 | 项目可持续运行长效机制健全,后续人财物能够满足项目运行; 项目具有可持续性 | |
满意度 | 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
三、 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
为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工作,确保将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资金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工作的通知》(鲁水农字〔2017〕10号)。通过对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该项目立项投入、组织实施、运行管理的具体建议,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下一步预算资金安排提供重要参考。
评价对象为2017年省财政安排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专项资金(22000万元)的使用绩效;评价范围包括14个市,22个县(市、区),22个建设项目。
(二)评价依据
1. 《关于印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2013〕2673号);
2. 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维修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农〔2014〕26号);
3. 《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
4. 《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工作的通知》(鲁水农字〔2017〕10号);
5. 《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鲁水农字〔2018〕8号);
6.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7. 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规划书及设计图纸、投标文件及相关合同、工程预决算文件、项目验收报告等有关项目管理的文件;财政资金预算指标文、资金到位及支出凭证等财务管理资料;
8. 其他资料。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以《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中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为基础,结合项目实际,采用德尔菲法和层析分析法设置一、二级指标的权重,吸收专家意见确定了三、四级指标的权重,从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设计了评价指标,指标体系由一级至四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评价标准、证据来源、评价方式5个部分组成。其中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20个,四级指标55个。
(四)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的方法主要有比较法、专家评议法、公众评判法等。通过专家评议和问卷调查等方法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评价。
四、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本次共对2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全部项目总体上立项规范、目标合理;专项资金到达项目县及时,其中省级财政资金到位率为99.1%,市级财政资金到位率为95.3%;各项目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执行较为有效;项目实际平均完成率92.91%,达到年度目标,建设内容完成质量基本合格;项目实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经综合评分,该项目得分为86.63分,绩效等级为“良”。
(二)绩效分析
1.产出绩效明显
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已完成新建自来水厂6座;新打井347座,新建机井房87座,水井配套水泵、机电设备75台套;铺设及更新改造管道3762.1km,铺设及改造管网314.48km,铺设及拆除管线166.46km;新建阀门井573座,阀表井20座,排气井73座,泄水井73座,排泥阀井32座,排气阀井32座,控制阀井20座,各类水表井、水表池8352座;安装入户水表8396块,入村智能水表35块;新建加压泵站6座,取水泵站1座,泵房211座;安装净水设备258套,安装消毒设备36套;新建集中供水点63处,供水管理房85座;新建中途加氯消毒间2座,均粒滤料滤池1座,平流沉淀池1座,反应沉淀池1座;新建泵房193.29㎡,水处理间1008.25㎡,清水池及清水滤池2725㎡,控制中心1355.07㎡;维修水塔1座,拆除及修复路面35.262㎡;新建信息化系统3套等建设内容。项目平均完成率为92.91%,建设内容的工程质量基本达到规划设计标准,项目产出成本控制在预算之内,项目产出绩效目标完成率较高。
2. 效益绩效明显
(1)社会效益较明显。该项目的实施为项目区居民生活提供了便利,提高了居民生产生活水平;首先,铺设及更换管道管网,提高自来水普及率;其次,实施自来水入户工程,增加集中供水点,提高居民用水方便程度;第三,增加水源,实现双水厂双水源供水,提高供水保障程度。
(2)环境效益较突出。项目完成后,项目地区的自来水水质达标率较上一年有了大幅度提升。各项目单位制定了饮水水源地保护规划,明确了水源地的保护原则、规划实施的内容及标准。同时对保护区进行了划分,并采取在水源保护区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等保护措施,进一步加强了水源区保护意识,该项目的实施对水源保护效果明显。
(3)该项目效益可持续影响较显著。项目单位通过制定运行管理制度、筹集维修经费、设立领导小组等措施,建立了较为健全的长效运行机制,基本能保障项目后续运行。项目实施后预期效果明显,能够提高水源的水质,提升居民饮水卫生水平,进一步改善居民水源环境,提高水资源节约率,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增强农村居民的生活安全感和幸福感,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可持续影响程度较显著。
(4)公众满意度高。项目单位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建设内容及后续的管护等方面满意度高,平均满意度达到了99.1%;受益群众对供水保障程度、用水方便程度、提高生产生活水平等方面满意度高,平均满意度达到了96.8%。
五、存在问题
(一)绩效目标管理不够规范
评价发现,各项目单位对绩效目标的表述角度各异,年度目标设置不够清晰,绩效指标尤其是效益指标设定不够合理,细化、量化程度不足。同时各项目单位未及时收集供水保障程度、用水方便程度等绩效信息,导致主管部门及评价机构无法有效统计分析专项整体效益。
(二)预算执行率有待提高
截至评价日,项目资金实际到位36863.95万元,实际支出19146.5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1.9%,其中省级财政资金支出15304.25万元,支出率69.56%。通过现场调研发现,支出率低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部分项目截至评价日未完工,项目未办理竣工结算;另一方面,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资金,导致支出进度滞后。
(三)工程管理有待完善
个别项目进度相对滞后,截至评价日实际完成率未达到90%。部分项目单位进度管理缺失,未制定明确的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措施,出现影响进度的因素时未及时采取纠偏措施或提出延期申请。
六、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项目绩效管理
一是设立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和指标。建议各项目单位在立项之初,根据项目建设内容、预算情况、实施条件以及项目特点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确保长期和年度绩效目标编制格式规范、内容合理。二是加强绩效动态管理,及时收集绩效信息。建议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绩效信息收集制度和绩效跟踪监督机制。各项目单位在着眼于实现绩效目标的前提下开展工作,重视绩效总结工作,收集项目立项、论证评审、过程检查、资金监控等过程文件以及项目成果、效果等方面的绩效资料,实现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全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的痕迹管理。
(二)进一步提升项目工程管理水平
建议各级主管部门在现有政策法规框架下,进一步完善项目监督机制,在项目立项、规划、实施以及后期管护全过程中实施PDCA(Plan-Do-Check-Act)动态循环监控,当项目实际进度、质量与绩效目标出现偏差时及时采取纠偏措施,确保预期目标全部实现。项目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项目信息,规范工程变更、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程序,完善项目过程资料,为后期管护和项目效益可持续发挥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