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乡村文明行动“百镇千村”建设示范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21 14:51 浏览次数: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立项

    为深入推进乡村文明行动,进一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从2013年起,省文明办组织实施了乡村文明行动“百镇千村”建设示范工程,通过项目化运作,在全省集中建设100个文化特色示范镇和1000个“乡村文明家园”示范村。五年来,先后制定印发《山东省乡村文明行动“百镇千村”建设示范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行〔2015〕18号)、《山东省省级乡村文明行动建设示范工程资金管理办法》(鲁财文资〔2017〕53号)等文件,建设完成省级文化特色示范镇100个、省级“乡村文明家园”示范村(居)2185个。

    根据前四批项目建设情况,2017年继续实施第五批省级项目建设,拟建设“乡村文明家园”示范村(居)296个(含青岛市40个,青岛市资金自筹)。根据省文明委工作安排,2017年省文明办组织实施了乡村文明行动“百镇千村”建设示范工程第五批省级项目。

    (二)项目预算

    2017年继续安排专项资金4050万元,其中,“百镇千村”建设示范工程2560万元;乡村文明行动农村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96万元;联合部门开展工作经费40万元;“新农村新生活”培训和移风易俗工作经费992万元;委托第三方对乡村文明行动环卫一体化进行暗访认定63.6万元;委托第三方对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进行暗访认定56.4万元;其他经费242万元。

    (三)项目计划实施内容

    2017年3月16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鲁文明办〔2017〕5号文,组织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百镇千村”建设示范工程第五批省级项目建设,要求各地根据“乡村文明家园”建设示范村(居)的建设标准和申报条件,本着广泛发动、自愿申报、择优确定的原则,根据省级项目分配的申报名额组织上报,省里根据申报单位建设情况,筛选确定省级“乡村文明家园”建设示范村(居),进行资金奖补。

    2017年确定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石匣村等296个村(居)(含青岛市40个)作为第五批省级“乡村文明家园”建设示范村(居),其中16市(不含青岛市)的256个村(居)建设资金由省财政拨付。主要用于各类文化宣传载体的制作更新、内容更换、修缮维护和开展“新农村新生活”妇女培训、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等。

    (四)项目组织管理

    省委宣传部:筹备全省乡村文明行动推进会、调研、工作培训班、乡村文明行动成果展示宣传等工作。

    省统计局:省社情民意中心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移风易俗农村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工作。

    省妇联:“新农村新生活”农村妇女培训工作。

    省住建厅:省建设发展研究院对乡村文明行动城乡环卫一体化以及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进行暗访认定。

    省财政厅:根据业务主管部门意见下达资金。

    各县(市、区)文明办:移风易俗宣传工作。

    各县(市、区)妇联:“新农村新生活”农村妇女培训工作。

    各村(居):资金落实,具体进行“百镇千村”乡村文明建设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旨在通过“百镇千村”建设示范工程积极引导全省各地统筹城乡资源,推进文化特色小城镇建设,提升农村思想道德宣传阵地建设水平,推动乡村文明行动取得实效,为美丽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组织实施“百镇千村”建设示范工程,是以项目化运作推动乡村文明行动向纵深拓展的重要举措。依据鲁文明办〔2017〕5号文,绩效目标细化如下:

    乡村文明行动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突出,变化明显;

    村庄垃圾桶、保洁员配备齐全,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村容村貌卫生整洁,人居环境日益改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善行义举四德榜普遍建立并定期更换,文明信用户、好媳妇好婆婆评选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志愿服务逐步制度化常态化,社会风尚文明和谐;

    村规民约健全完善,群众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健全并发挥作用,移风易俗活动扎实深入,村风民俗文明健康向上;

    “新农村新生活”培训开展经常,农户庭院居室整洁,农民生活方式科学卫生健康;

    治安防控体系健全,监控设施完备,农村社会治安秩序优良;

    文化惠民项目建设到位,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利用充分,文体活动活跃,村民精神文化生活丰富;

    村内文化宣传阵地健全,逐步达到十个一的标准(休闲文化广场、健身广场、休闲长廊、乡村文明宣传街、LED显示屏、农家书屋、道德讲堂、文化墙、宣传栏、乡村文明家园标识),内容突出乡村文明行动各项内容宣传,综合反映乡村文明行动各项工作。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思路

    本次评价工作分为五个步骤:第一步,成立评价工作小组,制订评价实施方案,为评价提供工作指引和具体安排。第二步,以县(市、区)为单位提报评价所需资料及佐证材料。第三步,书面评审,评价小组对147个县(市、区)256个示范村和124个县(区)文明办、妇联所报材料进行核查评审,分析存在问题;第四步,现场评价,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评价小组按地域随机抽取38个县(市、区)77个示范村(项目抽样比例为30.08%)进行现场核查及调查问卷,进一步考察百镇千村项目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第五步,总结评价结论,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并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

    (二)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

    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指标细化和分值设定,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四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评价标准、评价依据、依据来源、证据收集方式6个部分组成。评价满分值100分,其中项目投入20分、过程30分、产出20分、效果30分,其中一二级指标名称及权重未做调整,三、四级指标名称和权重根据本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完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了个性指标,充分体现项目特点,准确、客观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果。

    (三)评价方法

    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关文件及本项目具体情况本项目绩效评价拟采用以下6种评价方法,具体评价方法为:

    1.目标比较法

    通过对财政支出产生的实际效果与预定的绩效目标比较,分析完成目标或未完成目标的原因,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2.案卷研究法

    全面收集与绩效评价有关的资料,包括项目立项申请表、项目工作总结、项目实施方案等。对收集的大量的项目资料深入研究、比较和分析,进而得到绩效评价所需的证据资料。

    3.现场调查法

    对项目实施单位和实施地点进行现场评价,了解项目实施和运行情况,听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观点,核实项目相关信息。

    4.公众评判法

    公众评判法即问卷调查法,可以定位项目相关利益群体,大规模收集其态度评价信息,形成具有代表性的结构化证据。

    5.横向比较法

    将相同或近似的支出项目通过比较其在不同地区间的实施执行情况来分析判断支出的绩效。

    6.专家评议法

    专家评议会,是资深专家根据评价依据的材料目录,负责整体设计本项目的评价体系,审核本项目的关键评价问题与评价指标,根据评价问题、指标所对应的各类证据进行项目绩效的综合评价等。

    在本评价项目中,绩效指标的评价和打分,主要以专家评审会的形式进行。

    四、评价结论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非现场评审得分和现场评价得分二者间的交叉对比分析,考虑现场核查情况和非现场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等因素,最终确定绩效评价得分为92.05分,综合绩效级别为“优秀”。

    (二)主要指标得分情况分析

    绩效评价一级指标有四个,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综合评价各主要指标得分情况如下:

    1.投入方面

    该指标分值20分,得分19.32分,得分率为96.60%。

    2.过程方面

    该指标分值30分,得分26.71分,得分率为89.03%。

    3.产出方面

    该指标分值20分,得分18.48分,得分率为92.40%。

    4.效果方面

    该指标分值30分,得分27.54分,得分率为91.80%。

    (三)项目得分情况

    项目综合评价得分情况表

    2017年乡村文明行动“百镇千村”建设示范工程资金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及分值

    二级指标及分值

    三级指标及分值

    得分

    投入(20分)

    项目立项(12分)

    项目立项规范性(4分)

    3.94

    绩效目标合理性(4分)

    3.95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3.77

    资金落实(8分)

    资金到位率(4分)

    4.00

    到位及时率(4分)

    3.66

    过程(30分)

    业务管理(15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3.41

    制度执行有效性(6分)

    5.13

    项目质量可控性(5分)

    4.22

    财务管理(15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2.90

    资金使用合规性(9分)

    8.26

    财务监控有效性(3分)

    2.79

    产出(20分)

    项目产出(20分)

    实际完成率(5分)

    4.75

    质量达标率(5分)

    4.55

    完成及时率(6分)

    5.52

    成本节约率(4分)

    3.66

    效果(30分)

    项目效益(30分)

    经济效益(2分)

    1.73

    社会效益(8分)

    7.38

    生态效益(7分)

    6.66

    可持续影响(7分)

    6.00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6分)

    5.77

    综合评价得分


    92.05

    (四)项目取得的成效

    1.农村生态环境面貌得到较大改善,村民生活质量有了较大提高。在“乡村文明行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城乡环卫一体化为载体、通过完善农村环卫保洁、垃圾处理体系、实施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等措施,极大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同时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和文明生态村建设过程中,对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绿化美化等进行统筹规划,广泛开展村庄庭院绿化创优活动,实施村庄绿化工程,加强村庄生态保护,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

    2.农民文明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农村文明和谐风尚逐步形成。示范村(居)普遍制定完善了村规民约,普遍建立了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规范村民行为;善行义举四德榜张贴上墙,村民学有标杆;移风易俗宣传和“新农村新生活”培训,提倡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抵制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引导村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

    3.农民文化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农村文化活动日益丰富。大多示范村在文化宣传阵地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建设了文化大舞台、文化广场、健身广场、文化大院等;示范村(居)文化墙内容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优良传统、建设新农村、传播正能量,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支持乡村民间艺术表演等活动开展,丰富和满足了村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4.农村社会治安状况有了较大提高,农村生产生活安全放心。监控系统的普及与推广使农村社会治安状况得到前所未有的改变,广大村民生产生活安全放心。特别是开展“天眼行动”的地区,政府出资布设监控,数据资料由县级公安局统一采集使用,效果明显。

    5.奖补资金的注入,对整个乡村文明行动的导向作用明显,带动了当地政府配套资金和社会资金的投入,对加快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作用明显。

    (五)存在的问题

    1.村级档案资料及管理控制薄弱,相关的管理、规章、会议纪要等文件的管理比较薄弱,书面资料少。尤其经济基础差的村(居),问题比较突出。涉及到书面文字、报表等形式的资料在村里很难推行,大部分都由镇或社区一级代办。

    2.基层资金使用单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资金使用范围不明确,配套文件及相关管理规定知情度不高,甚至把绩效评价等同于资金支出审核,提报材料重点放在资金支出,将不属于该专项资金适用范围的支出提报,忽视了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及产出效果。

    3.示范村建设重基础设施建设,轻文化宣传。尤其经济基础差的乡村,文化阵地薄弱、文化设施落后、文化活动贫乏的问题仍很突出,一般将资金用于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文化宣传投入少。

    五、意见建议

    (一)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强化绩效评价意识

    建议省级主管部门通过加强项目管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示范单位经验,各县(市、区)在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价上总结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措施和方法,严格按照预算项目管理制度进行项目的建设实施。

    (二)加强宣传工作深入力度,提高村民参与度

    建议加强广大村民层面的宣传发动,提高基层宣传人员思想认识,缩短从村委到村民的距离,做好最后一公里范围内的宣传发动工作,提高村民参与积极性,将文明行动转化成习惯,从着力改善村居环境向提升人的文明素养延伸。

    (三)加强规划引导,实现全覆盖可操作

    坚持规划超前、统筹协调发展,大力提倡因地制宜、因村制宜,体现不同自然村特色,适合不同村庄的发展水平。示范村建设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一项惠民工程,各级政府要引导村(居)结合实际,善用自然条件,制定出切实可行、突出特色的实施方案,不能超越现实,也不能千篇一律。减少示范村建设的盲目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过程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建议项目主管单位督促各县(市、区)根据确定的示范村名单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到位,改善基层资金到位及时率偏低的问题。严格规范资金使用过程,不仅要专款专用,而且要加强建设过程的监督,做到建设项目保质保量。

    (五)建立有效的引导激励机制,拓宽融资渠道

    “百镇千村”建设投入大,单靠财政资金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建设资金问题。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财政奖补资金为引导,鼓励引导工商资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成功人士等,通过“村企共建”“公益捐助”、参股产业园区等方式,参与示范村建设。

    (六)对建成示范村制定定期回访制度

    省级示范村项目建设截止到2017年,已连续建设五批,建议各县区主管部门对建成示范村进行定期回访,对各示范村运行情况,在运行中产生的新问题进行调查,提出指导建议,引导建成示范村良性发展,改变重建轻管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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