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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节能和新能源发展资金(能源节约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27 14:59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

能源是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攸关国计民生和国家战略竞争力。山东省作为能源消耗大省,一直高度重视能源节约工作。为认真贯彻中央各项节能环保政策,积极适应和引领节能新常态,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06年,省政府印发《山东省节能奖励办法》(鲁政办发〔2006〕116号),对全省节能工作突出贡献企业、重大节能成果和优秀节能成果给予奖励;2007年,省财政厅、省经贸委印发《山东省节能节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建〔2007〕14号),设立山东省节能节水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工业锅炉及窑炉改造、绿色照明、节能新技术及新工艺推广、新能源开发利用等项目;2014年,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以下简称省经信委)印发《山东省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建〔2014〕25号),设立山东省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资金用于推广太阳能集热系统的应用;2017年,省财政厅、省经信委把山东省节能节水专项资金及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资金整合为山东省能源节约资金,用于推动全省节能工作开展,促进资源节约清洁高效循环利用、新能源深度开发利用等。

(二)项目预算

2017年山东省能源节约资金安排省级预算20800万元,其中:2014/2015年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省级清算资金845万元,2016年太阳能集热项目清算资金2270.99万元,2017年太阳能集热项目预拨资金4549.7万元,2017年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产品应用示范项目预拨资金4554.31万元,2017年高效环保锅炉示范项目预拨资金6440万元,2016年度山东省节能奖励资金1245万元,2016年度能效“领跑者”奖励资金350万元,省经信委政府采购预算资金545万元(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500万元,2017年度重点节能示范项目核查工作40万元,制修订太阳能行业地方标准5万元)。

(三)项目计划实施内容

2017年山东省能源节约资金(不含清算)覆盖17个地市、20个省财政直管县、1个省直单位、1个省属单位,计划实施392个项目,其中:太阳能集热项目259个、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产品应用示范项目44个、高效环保锅炉示范项目20个、2016年度山东省政府节能奖励59个、2016年度能效“领跑者”奖励7个、能源审计项目1个、节能示范项目核查1个、制修订太阳能行业地方标准1个,各类项目按区域分布如表1:

表1:区域分布项目情况表

涉及范围

项目类型

项目数*个

金额*万元

省经信委

能源审计项目、节能示范项目核查、制修订太阳能行业地方标准

3

545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省属单位)

2016年度山东省节能奖

1

100

16地市

(不含青岛市)

太阳能集热项目、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产品应用示范项目、高效环保锅炉示范项目、2016年度山东省政府节能奖、2016年度能效“领跑者”

336

14760.94

青岛市

2016年度山东省节能奖

5

120

20个省财政

直管县

太阳能集热项目、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产品应用示范项目、高效环保锅炉示范项目、2016年度山东省政府节能奖、2016年度能效“领跑者”

47

2158.07

合计

-

392

17684.01

(四)项目组织管理

能源节约资金的拨付单位为省财政厅,项目主管部门为省经信委,各市经信部门根据省经信委的工作安排,负责本市范围内的政策宣传、组织申报、材料初审、项目上报、实施进度跟踪、验收等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扶持项目的实施,加快推进全省节能工作,构建节约型发展模式、产业体系和消费方式,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长期绩效目标及年度绩效目标

2017年山东省能源节约资金各子项目长期绩效目标及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2。

表2:2017年山东省能源节约资金项目阶段性目标及年度目标

子项目

长期绩效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太阳能集热

项目

推进公共领域利用太阳能替代化石能源消耗,实施1000个太阳能集热项目建设,建设节约型社会,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目标任务。

建设200个太阳能集热项目,日产热水6000吨,促进2017年节能目标实现。

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产品应用示范项目

推进照明领域改造提升,减少电能消耗,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建设节约型社会,确保实现“十三五”节能目标任务。

实施40个左右示范项目建设。

高效环保锅炉示范项目

建设一批煤粉制备中心,形成100个高效环保煤粉锅炉能源供给示范工程,大幅提高高效煤粉锅炉市场占有率。

新改扩建煤粉锅炉5000蒸吨左右。

山东省节能奖

推动用能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改造,鼓励节能技术创新,奖励先进,形成推动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

促进2017年节能目标顺利实现。

能效“领跑者”

公布一批能效“领跑者”名单,提升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形成能效提升长效机制,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目标。

率先在绿色照明、变压器产品领域公布不超过10家能效“领跑者”名单,提升能效“领跑者”的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

政府采购项目

1、对全省所有重点能源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力争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同比平均下降1-3个百分点,实现节能量53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1380万吨。2、按照下达本年度节能示范项目数量的三分之一完成核查工作。3、完成太阳能行业地方标准的制定。

1、对200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力争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同比平均下降1-3个百分点,全年实现节能量106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276万吨。2、按照下达2017年度节能示范项目数量的三分之一完成核查工作。3、起草太阳能行业地方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思路

本次绩效评价是在各市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对所有项目资料进行书面评审,同时抽取有代表性的部分项目进行现场评价。现场评价项目共153个,占比45.40%,涉及资金11622.7万元,占比78.21%。综合分析阶段依据非现场评价和现场评价结果,以各资金投向的资金规模为权重,加权平均计算出项目的综合得分,再结合行业专家的评价意见,确定项目的绩效评价得分和等级。本次评价结果不包括2014-2016年清算资金及青岛市、省财政直管县的项目实施情况。

(二)评价依据

评价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节能环保产业相关法规、政策性文件,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法规、政策性文件。山东省太阳能集热、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高效环保锅炉行业有关技术标准,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及项目实施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文件。

(三)评价指标体系

2017年山东省能源节约资金涉及太阳能集热项目、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产品应用示范项目、高效环保锅炉示范项目、2016年度山东省节能奖、2016年度能效“领跑者”、政府采购(能源审计、节能示范项目核查、制修订太阳能行业地方标准)六个子项目,评价组在以《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的基础上,依据项目相关管理文件,结合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分别针对各个子项目设置了个性考核指标,制定了指标体系。

在指标设计上,六个子项目投入及过程指标结构及内容基本一致,主要差异体现在产出和效果两个指标的内容及权重方面。其中:①太阳能集热项目、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产品应用示范项目、高效环保锅炉示范项目三个建设类项目,指标设置基本一致。产出指标主要考核建设计划的完成情况以及建设项目的质量达标情况;效果指标主要考核财政资金投入带动社会资本投入的情况,太阳能集热系统、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等产业增长情况,相关建设带来的节能减排、万元GDP能耗下降等生态效益,利益相关者的政策了解程度及满意度。②山东省节能奖、能效领跑者两个奖励类项目,指标设置基本一致。产出指标主要考核奖励对象与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符合情况;效果指标主要考核通过鼓励节能产品创新带来的万元GDP能耗下降等生态效益,利益相关者的政策了解程度及满意度。③政府采购项目分为能源审计、节能示范项目核查、制修订太阳能行业地方标准,均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评价组在过程指标中加入了招投标程序规范性指标,产出指标注重考核任务计划的完成和及时程度;效果指标主要考核万元GDP能耗下降等生态效益。

四、评价结论情况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综合得分及等次

经综合评价,确定2017年山东省能源节约资金项目的绩效综合评分为83.55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2.主要指标得分情况

本次评价工作的一级指标分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部分,各部分得分情况详见表3。

表3:主要指标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及分值

二级指标及分值

三级指标及分值

得分

投入
(20分)

项目立项
(12分)

项目立项规范性(4分)

4.00

绩效目标合理性(8分)

7.00

资金落实
(8分)

资金到位率(4分)

1.77

到位及时率(4分)

0.62

过程
(20分)

业务管理
(12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2分)

1.58

制度执行有效性(10分)

9.01

财务管理
(8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2分)

2.00

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

3.73

财务监控有效性(2分)

1.32

产出
(20分)

项目产出
(20分)

实际完成率(6分)

5.03

项目完成质量达标情况(14分)

12.67

一级指标及分值

二级指标及分值

三级指标及分值

得分

效果
(40分)

项目效益
(40分)

经济效益(8分)

8.00

社会效益(8分)

5.55

生态效益(8分)

7.10

可持续影响(8分)

7.69

项目利益相关者满意度(8分)

6.48

合  计

83.55

(1)投入指标满分20分,实际得分13.39分。扣分原因一是省经信委设置的绩效目标细化程度有待提高;二是资金落实指标达标程度较低,市县级财政部门资金拨付的及时率、到位率有待提高。

(2)过程指标满分20分,实际得分17.64分。该指标得分较高,体现业务管理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得以有效实施。扣分原因为部分地市的制度建设和执行度有待提高。

(3)产出指标满分20分,实际得分17.7分。扣分原因:一是部分申报的项目未建设完成,总体完成率加权平均值为83.9%;二是部分建设完成的项目与申报要求条件不符,实施完成的项目符合条件比率为87.89%。

(4)效果指标满分40分,实际得分34.82分。该部分指标中,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三个指标得分较高,原因为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效果明显,且带动太阳能光热及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产业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影响效果明显;社会效益、利益相关者满意度两个指标得分较低,扣分原因为部分受补贴对象政策了解程度不高,相关政策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3.各子项目省级综合评分及评定级次见表4。

表4:各子项目省级综合评分及评定级次

项目名称

得分

预算资金占比

评定级次

太阳能集热项目

84.53

25.18%

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产品项目

79.72

25.55%

高效环保锅炉项目

85.61

36.61%

节能奖励资金项目

90.78

7.17%

能效“领跑者”奖励项目

89.17

1.95%

政府采购

96.00

3.54%


备注:该项目山东省得分并非各子项目的得分的简单加权平均,而是以指标对应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分地市统计评价得分情况见表5。

表5:分地市统计评价得分情况表

地市

总分

烟台

88.86

淄博

86.14

临沂

85.79

莱芜

84.77

威海

84.35

泰安

83.58

济南

83.28

潍坊

80.25

枣庄

79.94

菏泽

77.92

济宁

77.9

东营

77.89

聊城

77.62

德州

76.2

日照

76.05

滨州

62.25

(二)项目主要成绩

省财政设立的能源节约资金在推动节能减排、促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省圆满完成2017年度国家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提供了强力支撑。《山东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山东省2017年万元GDP能耗比上年下降6.94%,超额完成了2017年万元GDP能耗下降3.66%的目标任务,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9.43%,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量减少6.6%。2017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38684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0.1%,实现近二十年来年度能耗总量首次下降。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平均浓度比上年分别下降31.4%和2.6%。“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275.4天,比上年增加26.5天;重污染天数平均14.9天,比上年减少8.2天。

1.项目总体任务完成情况

2017年山东省能源节约资金项目总体任务完成比例83.9%,其中:太阳能集热项目实际完成194个,任务完成比例为86.05%,项目涉及基础教育机构95个,敬老养老机构57个,工业企业20个,公共医疗卫生机构17个,其他教育机构5个,实际日产热水吨数5275.62吨;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产品项目实际完成25个,任务完成比例为73.45%,项目共安装LED灯152222盏,年综合节能量10594.06吨标准煤;高效环保锅炉项目实际完成15个,新建17台高效环保锅炉,任务完成比例为81.26%,锅炉额定出力共计652蒸吨,累计出蒸汽量1162884.81吨;政府采购项目任务完成比例100%。

2.项目主要效果

能源节约资金的投入不仅倒逼企业技改升级和淘汰落后设备,而且带动了锅炉制造安装、检测服务等新兴产业的研发和生产、太阳能光热及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产业的快速发展。经评价组统计各地市数据,2017年山东省能源节约资金项目撬动全省社会资本投入53871.39万元,全省财政投入乘数(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与财政投入的比值)5.11,其中:太阳能集热项目撬动社会资本投入3515.31万元,财政投入乘数为1.09;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产品项目撬动社会资本投入7591.41万元,财政投入乘数2.9;高效环保锅炉项目撬动社会资本投入42764.67万元,财政投入乘数9.06。2017年山东省太阳能热水器产量2003.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6%,集热面积保有量连续六年居全国首位,重点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1.5亿元,同比增长13.2%。山东省绿色照明产品产量6.8亿支(套),同比增长13.3%,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3.6亿元,同比增长19.5%。

(三)存在的问题

1.政策扶持范围存在局限性。根据国家《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山东省节约能源“十三五”规划》,能源消费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为清洁低碳能源,清洁利用化石能源与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并举。目前,太阳能扶持政策仅限于热水应用,未涉及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其他清洁能源应用领域;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灯具需求大,应加大宣传及引导,带动行业发展。

2.部分地区环保部门对煤粉锅炉的认知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煤粉锅炉项目实施进程。山东2017年开展了形式各异的环保整治活动,在环保整治高压状态下,因政府燃煤总量指标限制、对煤粉锅炉认识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煤粉锅炉项目的实施进度。“谈煤色变”思想对高效煤粉锅炉的性质理解不到位,使投入大额资金的项目单位不能安心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也打击了准备实施项目的项目单位的积极性。

3.资金拨付周期长,影响资金使用效果。为增强财政政策的预见性,引导市场主体加大节能投入,能源节约资金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管理方式,省财政依据节能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建设计划下达资金,项目建成并经验收后再据实清算,这避免了项目单位违规使用资金或套取财政资金的风险,但客观上也导致资金在市县沉淀时间偏长。

五、意见建议

(一)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对太阳能行业加强引导,整合优势资源,推动太阳能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对半导体照明行业扩大宣传,制定行业标准,带动形成省内龙头企业,引领行业发展。进一步扩大能源节约资金使用范围,做到现有项目扶持条件符合实际、易于施行,同时不断收纳新的节能项目,跟上节能新技术、新趋势发展的步伐。完善太阳能在线监测系统,提高终端信号质量,收集项目运行数据,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提供针对性的数据支持,发挥“数据引导,智能节能”的优势特点。

(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地方主体责任。针对地方宣传效果差、验收不严谨、项目完成率低、资金到位不及时等问题,尽快修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加强能源节约资金政策宣传、项目管理、资金拨付。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加强地市在能源节约资金各环节的主观能动性,扩大宣传、辅导企业了解政策;严格项目审核、验收,验收后发现问题,直接追责相关负责人,督促地方以严谨的态度对项目进行管理。

(三)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经信、环保部门应加强沟通,简化审批程序,依据交通区位合理配置各级别的高效煤粉锅炉、煤粉生产中心,引导省内工业行业由老旧燃煤锅炉向高效煤粉锅炉过渡,形成推广使用高效煤粉锅炉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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