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信息化建设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27 14:31 浏览次数: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迅速,推动世界加速进入数字化、信息化社会,信息化能力已成为促进城乡区域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资源。党中央和国务院2015年11月发布《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其中特别提出要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体现了对信息化扶贫的高度重视。

    为扎实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宽带、有线电视网络建设,扩大信息进村入户覆盖面,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鲁发﹝2015﹞22号)、《关于印发〈全省脱贫攻坚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扶贫组发﹝2016﹞3号)等相文件精神,山东省经信委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信息化扶贫示范镇”(以下简称示范镇)创建活动。

    (二)项目内容和预算支出情况

    项目内容:2017年“信息化扶贫示范镇”创建项目涉及6个市,33个乡镇。创建内容包括以下6个方面:

    1、工作机制建设。建立信息化建设组织领导机制;有专(兼)职信息化建设负责人,所辖每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有1名信息员;有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且方案符合实际、科学合理、目标任务明确。

     2、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所辖省扶贫工作重点村100%接通固定宽带,且固定宽带平均接入速率不低于10兆比特每秒(Mbps);3G/4G无线网络在交通干道、主要景点、公共区域等有效覆盖,基本实现移动宽带网络人口全覆盖;新建固定宽带接入网络全部采用光纤到户方式。

     3、信息技能培训。通过集中培训、远程教育等方式,使得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中100%的农村信息员、60%的村“两委”成员、20%的农村居民家庭参加过信息技能培训。

      4、农村居民信息终端普及应用。普及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适合农村居民使用的计算机,所辖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中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拥有智能手机不少于60部,计算机不少于20台,其中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不少于15台。

      5、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按照市场机制整合邮政便民服务站、电信代办点、农家书屋、超市、小卖部等社会资源,建设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所辖30%的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建有综合信息服务站。其中,所辖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数量少于(或等于)3个的至少建有1处综合信息服务站。

     6、“互联网+”应用示范。实施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为支撑的“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农业”等示范项目,每个示范项目需辐射镇辖20%的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其中,所辖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数量少于(或等于)3个的至少在1个村实施。

    预算支出情况:由各市经信委按照我厅出台的《信息化扶贫示范镇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信息化扶贫示范镇”专项资金计划建议,并制定《2017年信息化扶贫示范镇投资实施方案》和资金绩效目标。根据各市上报的投资计划,我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后确定的专项资金额度为:聊城市200万、菏泽市700万、泰安市100万、枣庄市100万、临沂市330万和滨州市100万,共计1530万。

    (三)项目实施情况

    在各级经信委和乡镇政府的指导下,参与各方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在组织保障上,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党总支书记任成员的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同时在贫困村、教育、医疗等部门成立了信息化工作机构,明确了专兼职人员。制订详细的管制制度,保证落实全面有效。各市和乡镇均制定了信息化建设扶贫落实方案和投资实施方案,确保示范镇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截至目前,各乡镇所辖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固定宽带接通率达到100%,接入速率达到20兆比特每秒,实现4G网络全覆盖,移动宽带网络人口实现全覆盖。

    信息技能培训方面:大部分各乡镇将信息技能培训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给专业公司进行,由专业公司开展该项工作,并列出了详细的培训计划。所辖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农村信息员培训率、村两委成员培训率均已达到百分之百,农村居民家庭信息化技能培训率达到20%。

    农村居民信息终端普及应用方面:根据移动、联通、电信三家运营商统计数据显示,各乡镇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拥有智能手机数量达到每百户拥有数达标,所辖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拥有计算机数量为20台,接入点互联网的计算机数量每百户大于15台。

    综合服务站建设方面,各乡镇省扶贫工作重点村,结合村级服务中心建设,已全部建立综合信息服务站。按照相关要求做到制度上墙,为村民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并在以村级活动中心为依托的信息化综合服务站建立了远程信息培训系统,通过培训,提高贫困群众参与信息化扶贫工作的积极性。

    “互联网+”应用示范情况,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互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当中,各乡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互联网+医疗项目,为村民提供远程医疗服务和免费体检;互联网+农业项目,采用智能管理系统,提高农作物产量,节省人工成本;互联网+旅游项目,采用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宣传当地特色景点,提供信息化服务等,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 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总体绩效目标为:到2020年所有第二批33个“信息化扶贫示范镇”全部建设完成并验收,并在全省进行宣传推广。

    (二)2017年度绩效目标

    到2017年底,第二批33个“信息化扶贫示范镇”开始创建,并基本建设完成。

    三、 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

    评价范围为:2017年山东省“信息化扶贫示范镇”创建活动专项资金资金,项目范围涉及1个省直部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6个地级市经信委管理部门(聊城市、菏泽市、泰安市、枣庄市、临沂市、滨州市),33个建设项目。评价基准日为2017年6月—2018年6月(实际为绩效评价当日)。

    评价目的是通过对财政支出项目进行考核,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系统分析,最终协助我厅提高信息化扶贫示范镇项目的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总结项目实施产生的各项效益,以及各地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项目执行、管理的建议;建立健全信息化扶贫示范镇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探索衡量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绿色效益的方法,促进相关决策的科学化。

    (二)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2)《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预﹝2011﹞67号);

    (3)《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农﹝2012﹞27号);

    (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信息化扶贫示范镇”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经信信推﹝2016﹞437号);

    (5)《关于申报2017年度“信息化扶贫示范镇”试点的通知》(鲁经信字﹝2017﹞17号);

    (6)《山东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鲁财农﹝2017﹞61号);

    (7)《山东省扶贫重点区域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和信息员队伍建设服务指导规范(试行)》;

    (8)经信委职能文件,相关科室在该项目中分工协作情介绍;

    (9)市级出台(或使用)的“信息化扶贫示范镇”建设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或资金管理办法;

    (10)关于本项目的会议纪要及相关批复文件;

    (11)各示范镇《2017年信息化扶贫示范镇投资实施方案》

    (12)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13)项目绩效报告、项目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14)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总标准分值为100分。绩效评价指标共分为四级,其中一级指标4个,分别为项目投入(20分)、项目过程(30分)、项目产出(20分)和项目效果(30分)。

    (四)评价方法及实施过程

    1、评价方法

    (1)案卷研究

    (2)座谈会

    (3)实地调研

    (4)互联网检索

    (5)专家评审会

    2、实施过程

    对各乡镇提交的自评资料进行了初步审核 ,结合临沂市诸葛镇和桃墟镇预调研的情况对绩效指标进行了完善。评价组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项目自评、召集各项目负责人在市经信委开展座谈会、抽取10个乡镇项目进行现场评价,其它乡镇项目进行非现场评价。

    (1)引导项目单位做好自评工作

    ①引导各项目实施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高度重视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如实提供自评报告及资料清单中所需的材料。

    ②制作自评报告、资料准备清单、评分指标得分标准等格式化模板,便于各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具体操作。

    ③电话沟通。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前,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电话访谈,了解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充分考虑被评价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制定绩效评价日程。对项目单位在填报资料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安排专人进行答疑,知道项目单位科学及时的完成绩效评价准备工作。

    (2)针对部分项目进行现场评价

    抽取10个项目进行现场评价。细致的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业务开展情况。现场评价主要的程序有:

    ①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由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总体介绍,包括项目目标设定、目前实施情况、业务管理情况、财务管理情况,项目产出和效益等。

    ②财务资料评价。由财务专家对项目单位提交的资金拨付凭证和财务往来凭证进行现场核实。

    ③实地勘察。评价组对实施项目进行现场勘察,查看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并对所勘察项目进行拍照存档。

    结合现场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评价组采取非现场评价的方式对未进行实地勘察的项目,结合座谈会上了解的情况和各单位提交的评价报告进行逐项评价,对存在疑问的事项与被评价单位及时进行沟通,要求作出解释或补交材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注意留存工作底稿,绩效评价过程中获取的资料全部存档以备查验。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综合非现场评价和现场评价情况,2017年山东省“信息化扶贫示范镇”创建绩效评价得分为91.50分,表现优秀。具体而言,项目投入的绩效评价得分为11.02分,换算为百分制之后得分为91.80分,表现优秀。项目资金落实的绩效评价得分为7分,换算为百分制之后得分为87.50分,表现良好。项目业务管理的绩效评价得分为13.72分,换算为百分制之后得分为91.46分,表现优秀。项目财务管理的绩效评价得分为13.98分,换算为百分制之后得分为93.23分,表现优秀。项目产出的绩效评价得分为18.44分,换算为百分制之后得分为92.19分,表现优秀。项目效果的绩效评价得分为27.34分,换算为百分制之后得分为91.15分,表现优秀。

    (二)绩效分析

    信息化扶贫示范镇项目在完善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在社会效益方面,信息技能培训覆盖80%以上的贫困群众,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村村响工程、贫困户走访等方式,加大对贫困人口信息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居民信息终端普及应用覆盖,各行政村均建立了综合信息服务站,服务站点涵盖全部贫困村庄,贫困群众可以到综合信息服务站查询自己所需的相关信息。在绿色效益方面,发展绿色生产模式,以信息化扶贫示范镇建设为契机,提升乡镇信息化建设整体水平,在企业推广绿色生产方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通过信息化扶贫示范镇建设,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创新生态环境治理。通过对信息化扶贫工作典型经验进行总结,对信息化扶贫先进人物事迹进行报道,提高了项目的可持续性。

    五、存在问题

    “互联网+项目”地区同质化现象比较明显。扶贫项目的同质化现象在各乡镇实施的“互联网+项目”中表现的比较突出。一些乡镇在项目选择前期论证不够,市场调研不充分,实施的多数是短平快项目,同一市内,各示范镇均购置监控设备或医疗设备的情况比较明显。由于没有很好地将互联网+项目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结合,而是跟风复制,导致项目实施后,设备利用效率不高,效益不明显,没有很好地发挥示范镇的示范作用。乡镇对互联网+项目的理解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在购买硬件设备上投入较多,在互联网服务方面的投入较少,资金分配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意见建议

    进一步增强示范镇项目的实效性。坚持因地制宜,解决创建什么项目的问题。各乡镇要组织力量对本地区进行全面摸底,合理规划信息化项目,把项目落实到各村,充分发挥信息化扶贫示范镇的引导作用。进一步信息化扶贫的创建模式,解决怎么样发展的问题。根据乡镇实际情况,大力推广“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政务”、“互联网+旅游”、等项目,支持地方信息化事业发展。加大信息化扶贫的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信息化扶贫机制建设,加快项目进度,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不仅要按时完成常规建设内容,还要有自身的特色,以实在的工作举措,创建信息化扶贫示范镇特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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