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调整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四类
考试考务费分成的复函
鲁财综函〔2019〕4号
山东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调整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收费征缴管理的函》(鲁教财函〔2019〕2号)收悉。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征缴管理,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同意将我省组织、依托教育部考试中心报名平台缴费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和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四类考试考务费,扣除教育部考试中心收取的考务费后,按规定要求时限,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缴入各级财政专户。
二、上述四类考试项目扣除中央收取的考务费后,省、市两级分成标准如下:
(一)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1.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省级9元/生,市级15元/生;
2.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省级7元/生,市级15元/生。
(二)计算机等级考试
1.计算机一、二、三级考试省级18元/人•级,市级44元/人•级;
2.计算机四级考试省级33元/人•级,市级69元/人•级;
3.中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省级10元/人,市级15元/人。
(三)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简称PETS)
1.PETS1级B、PETS1级、PETS2级笔试(含听力)省级13元/人,市级27元/人;口试省级12元/人,市级18元/人。
2.PETS3级、PETS4级笔试(含听力)省级14元/人,市级41元/人;口试省级12元/人,市级23元/人。
(四)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省级18元,市级22元
各项目收费标准及各级分成金额(含中央考务费分成)详见附表。
三、各市财政部门要同步维护上述考试考务费项目执收编码及分成信息;各级执收部门要及时到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添加执收项目编码,切实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收费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附件:部分考试考务费项目标准及分成金额
山东省财政厅
2019年3月26日
附件
部分考试考务费项目标准及分成金额
金额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单 位 | 标 准 | 分成金额 |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 四级 | 元/生 | 32 | 8 | 9 | 15 | |
六级 | 元/生 | 32 | 10 | 7 | 15 | ||
计算机等级考试 | 一、二、三级考试 | 元/人•级 | 72 | 10 | 18 | 44 | |
四级考试 | 元/人•级 | 112 | 10 | 33 | 69 | ||
中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鲁政办字〔2013〕110号;鲁价费函〔2014〕46号) | 元/人 | 25 | 10 | 15 | |||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 | 1级B 1级 2级 | 笔试 | 元/人 | 60 | 20 | 13 | 27 |
口试 | 元/人 | 40 | 10 | 12 | 18 | ||
3级 4级 | 笔试 | 元/人 | 90 | 35 | 14 | 41 | |
口试 | 元/人 | 50 | 15 | 12 | 23 | ||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 元/人•科 | 60 | 20 | 18 |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