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06 14:34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设立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二)项目内容和预算支出情况。2017年度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预算总额为28800万元。包括:省级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建设13100万元;重点隐患领域排查治理6900万元;化工转型升级奖补资金3000万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补助项目58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宏观层面目标为引导各级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完善安全生产长效保障机制,提高科技兴安水平,促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年度绩效目标。采空区治理企业数量19家,隐患排查治理及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攻坚治理工作扶持48个重点县,烟花爆竹企业退出补助10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建设补助13家,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奖励130家,补助煤矿安全改造11家,排查煤矿33处,对全省241处无人看守铁路道口进行综合治理升级改造,提高山东省安全生产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加强执法检查和行政审查能力,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能力。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管理,全面评价专项资金目标实现情况,了解专项资金制度建设、政策实施、资金使用、产出、效益等执行结果,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

    评价对象为2017年省财政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8800万元的使用绩效。评价范围包括11个省直单位,17个地级市,20个省直管县,137个项目建设点。评价基准日为2018年5月31日。现场评价涉及资金14588万元,占参与抽样资金总额的76.04%,占安全生产资金总额的50.65%。本次抽样共42个项目点,占参与抽样项目点总数的30.66%。

    (二)评价依据。根据《山东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次绩效评价严格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以及采用了比较法、专家评议法和公众评价法。评价依据主要是安全生产有关国家法规、政策性文件,绩效评价有关国家法规、政策性文件;资金及项目管理有关制度、文件。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附件—“省级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设计了2017年度山东省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评价指标体系,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管理、项目产出及项目效果4个一级指标和下设的6个二级指标、20个三级指标、47个四级指标对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进行综合评价。

    (四)评价方法及实施过程。

    本项目拟派出10名人员组成绩效评价项目组,由项目负责人、外聘专家、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和助理人员等组成。

    (五)绩效评价工作过程。绩效评价过程包括非现场评价、现场评价、综合分析确定评价结果等阶段。非现场评价阶段,在搜集获取所有项目实施单位的相关文件资料,对资料全面整理分析的基础上,按项目实施单位形成非现场评价结论及得分。现场评价阶段,组织相关人员深入项目点,听取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的情况介绍,通过实地勘察、资料核实、调查问卷等方式,核实了解项目情况,并对照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及标准,对项目实施单位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打分。综合分析评价阶段,结合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的情况,评价小组与专家合议,在不考虑未实施项目的前提下,根据评价方式和各项目的权重设置做权重调整,最后确定绩效评价最终的得分。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结合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的情况,评价小组与专家合议,在不考虑未实施项目的前提下,根据评价方式和各项目的权重设置做权重调整,确定绩效评价最终的得分90.03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分析

    1、指标分析

    表1:2017年山东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指标得分情况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二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投入

    20.00

    19.32

    96.60%

    项目立项

    12.00

    11.37

    94.75%

    资金落实

    8.00

    7.95

    99.38%

    过程

    30.00

    25.35

    84.50%

    业务管理

    15.00

    11.98

    79.87%

    财务管理

    15.00

    13.37

    89.13%

    产出

    20.00

    19.43

    97.15%

    项目产出

    20.00

    19.43

    97.15%

    效果

    30.00

    25.93

    86.43%

    项目效益

    30.00

    25.93

    86.43%

    (1)投入。2017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的前期项目立项和资金落实情况较好,得分率达到96.60%。项目立项过程规范,项目主管单位按照省政府决策和财政厅要求进行了申报,符合国家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较好,基本落实到位。

    (2)过程。从一级指标的得分情况来看,项目在过程管理方面有所不足,得分率为84.50%。业务主管单位未对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效地跟踪监督,大多数资金使用单位基本均未提供相应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材料。资金使用基本合理合规,未发现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情况,但是存在部分项目资金未使用完毕、支出依据不齐全以及相应的资金管理、财务监控资料不健全的情况。项目的过程管理得分偏低,是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的弱项。

    (3)产出。实施项目总体上的产出较高,得分率为97.15%。这主要由于实施单位都非常重视成本节约,严格实施成本控制措施,并且实施项目大部分均已完成,只有少部分项目资金还未使用完毕。经听取项目执行单位的汇报、查阅验收资料、现场勘查以及专家建议,项目产出质量基本达标,所以项目产出整体扣分较低。

    (4)效果。从一级指标来看,效果指标较好得分率为86.43%。从项目效果来分析,实施项目基本取得到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确保了项目可持续发展。

    2、地区分析

    表2: 各市(含直管县)评价得分表

    地级市

    济南

    淄博

    枣庄

    东营

    烟台

    潍坊

    济宁

    泰安

    得分

    91.34

    89.62

    88.09

    90.21

    92.59

    88.66

    90.39

    86.35

    地级市

    威海

    日照

    莱芜

    临沂

    德州

    聊城

    滨州

    菏泽

    得分

    91.33

    90.70

    70.60

    87.48

    90.16

    91.00

    85.40

    89.72

    直管县

    高青县

    利津县

    莱阳市

    金乡县

    宁阳县

    荣成市

    平邑县

    夏津县

    得分

    91.10

    83.60

    90.70

    91.10

    90.90

    87.88

    90.09

    79.68

    直管县

    庆云县

    莒县

    惠民县

    阳信县





    得分

    91.29

    84.70

    85.40

    83.26





    各地级市(含直管县)实施项目在项目立项、资金拨付的初始程序,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的实施过程以及最终带来的项目产出、效益等方面基本类似,故评价分数差异较小,基本均在87分以上。个别地级市(含直管县)存在因资金使用率偏低或资料欠缺导致平均分低于87分。

    (三)项目取得的主要绩效

    一是资金扶持项目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大方向。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主要任务。

    二是项目资金覆盖面广。项目涉及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及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攻坚治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奖励等22项。

    三是专项资金生态效益较为明显。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取得了较好的生态效益。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一方面减少了安全隐患,另一个方面通过植被的种植,生态环境也得到了保护和改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有效遏制了烟花爆竹的需求,减少了燃放烟花爆竹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煤矿安全改造项目提高了煤炭资源回收率,改善了矿区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及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攻坚治理对自然生态环境也会带来积极的影响。

    四是专项资金经济效益较为明显。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一方面,项目的实施保证了矿井安全高效生产,开采效益大幅度增长;另一方面,由于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特点决定了经济效益更多表现为间接经济效益,所以,项目实施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减少了由于安全生产事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五是专项资金社会效益较为明显。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建设使得事故防范能力得到加强,区域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提升;安全隐患排查、非煤矿山治理、隐患排查治理及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攻坚治理、烟花爆竹企业退出使得安全隐患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消除;通过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等项目的实施,省安监局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完善宣传工作机制,深化安全生产宣教活动,为推动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观念,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了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群众基础,有效提升了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能力;铁路道口安全管理项目推进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和管理工作;通过“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使得事故防范能力得到加强,安全隐患得到有效地消除,提升了煤矿技术设备水平,保障了煤矿安全生产,妥善分流安置职工,维护了社会稳定。

    六是专项资金社会满意度较高。安全生产专资金项目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切实排除安全生产隐患,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形成保障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使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从调查结果来看,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对象均表示“满意”,社会满意度较高。

    五、存在问题

    (一)前期准备方面。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未进行细化、量化。如科技兴安项目、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巡查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绩效目标细化程度不够;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事故起数未进行量化。项目总体绩效难以考核。

    (二)资金管理方面。部分实施单位未及时申请财政拨付,导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到位时间相对较晚,一定程度上影响资金统筹使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没有建立完善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只有一般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组织实施方面。存在部分未实施项目, 比如2017年12月拨付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项目,涉及专项资金5800万元,由于该项目为初次推行项目,目前各行业保险费率尚未出台,确定奖补比例较难,各地市尚处于分配方法的制定中。部分项目单位对于项目绩效自我评价不够重视,

    除煤矿安全改造项目、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项目,其他项目多数未进行自我评价。

    六、意见建议

    (一)项目实施单位。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及时进行文件归档,并按时移交。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健全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

    (二)项目主管部门。一是建议项目主管部门应该在项目立项阶段更加科学细致的对各申报项目的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合理分配资金,避免造成专项资金的闲置,更有效地发挥专项资金的作用。二是建议项目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立项的评价论证,强化绩效管理明确绩效目标,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长期绩效目标相结合,并尽量将每项目标细化、量化。三是建议项目主管部门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采取责任到人、定期调度、督查公示等措施,增强项目单位的责任意识,使项目尽快落地,财政资金尽快发挥效益。四是建议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批阶段,加大审核力度,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合理分配资金,更有效地发挥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适合进行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建设项目库,对项目进行动态管理。

    (三)资金主管部门。一是建议资金主管部门在继续对已有补助项目给予扶持的基础上,提高补贴标准,加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扶持力度。二是建议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对因故不能按规定目标实施的项目,建立资金动态调整机制,及时了解资金使用情况,对原有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对如期实施的项目,完善资金拨付机制,尽量缩短资金拨付周期,防止资金沉淀,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资金结余较多的发展类项目,建议根据各承办单位年度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分期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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