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实施意见》。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袁培全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就财政如何做好保障推动《实施意见》落地落实等回答记者提问。
问:省财政厅袁厅长您好!请问省财政如何保障对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的经费投入,推动《实施意见》的落地落实呢?
答:媒体朋友们下午好!借此机会,我代表省财政厅,向多年来一直关心支持我省财政改革发展的新闻媒体和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是省委省政府为促进创新资源有效集聚和优化配置,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动力,而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省财政将全力推动和保障《实施意见》的落地落实。
近年来,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省财政在统筹安排预算时,一直把科技创新作为保障重点。特别是今年,面临较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和财政收支矛盾,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安排科技创新资金120亿元,是上年的3.7倍,主要用于支持开展基础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攻关、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引导全社会技术创新等四个大方面,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创新动力支撑。建设“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等新型研发机构,是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年计划所需资金,省财政已经在安排预算时给予了充足保障,以后年度也将予以足额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实施意见》确定的部门职责,根据省科技厅安排的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规划和进程以及绩效评价结果,及时足额做好资金拨付和保障工作。
问:袁厅长您好!我注意到,《实施意见》中对于财政资金的拨付方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就是对每个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分3次拨付补助资金。请问这是基于什么考虑?
答:你好。这个问题问的很好,说明你对《实施意见》确实进行了认真研究,也看的很细致。
补助资金分三次拨付,主要是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方面考虑的。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去年9月份,中央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今年年初,我省也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部署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着力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刚才我已经提到过了,近几年,省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一方面,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对财政资金的需求巨大,另一方面,在资金使用上也存在效率不高的现象。这就迫切需要我们在安排财政资金时,既要遵循科学规律,又要增强绩效意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创造更多的效益。
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是个新事,在研究财政拨付方式时,我们就是按照强化绩效导向的理念,不能让资金拨到单位了,却又闲置,所以确定了按项目建设进度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拨付补助资金的方式。具体就是:省财政根据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的目标绩效,给予每个最高5000万元补助,建设初期先期补助40%,按建设进度拨付40%,建设期满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再给予20%补助,未达绩效目标的相应收回前期投入资金。通过这种方式,切实强化部门单位的绩效理念和主体责任,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