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高端人才到我区就业创业,更好地发挥企业引才聚才的主体作用,激发企业引才的积极性,我区出台多项人才新政补贴实施细则,对补贴发放范围和条件、补贴标准及资金渠道、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发放时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资金让人才留得下 |
“凤凰择高而栖”。为来我区工作的优秀人才创造更好的就业创业环境,切实推进我区人才工作发展,根据《临淄区企业引进博士、硕士及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实施细则》、《临淄区企业全职工作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申领租房(购房)补贴实施细则》,对首次到我区企业就业创业并具有博士学历的人才,一次性发放20万元的安家费和3年内给予每月4000元的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3年内给予每年10000元租房补贴和每月发放2000元的生活补贴,首次在淄博购房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本科生3年内给予每年6000元租房补贴,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每月给予1200元生活补贴,本科生首次在淄博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2018年度我区共受理并审核通过硕博生活补贴65人次,其中博士4人次,硕士61人次,发放补贴资金141万元。受理并审核通过本科生租房补贴158人次,硕士租房补贴55人次,发放补贴资金41万元。
企业负责人引才补贴资金助力实体经济 |
人才是第一生产力。为了激发企业引才积极性,发挥企业引才聚才的主体作用,根据市、区《企业负责人引才补贴实施细则》,在2018年度人才工作中,为符合发放条件(引进2名博士或者5名硕士)的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齐鲁石化公司、淄博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北大医疗鲁中医院有限公司4家企业共发放企业负责人引才补贴资金20万元。2018年度上述四家企业共引进博士4名、硕士52名。
经费财政预算安排足额保障 |
区财政足额安排人才补贴资金428万元,用于兑现本、硕、博生活补贴、租(购)房补贴以及企业负责人引才补贴政策。近期,区财政拨付资金202万元,其中,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资金182万元,企业负责人引才补贴资金20万元,及时、足额兑现2018年度人才新政补贴政策。高端人才的引进,为建设“家敦民富、大气精美”的现代化临淄储备了人才,有力地支撑了我区新旧动能转换工作,促进了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