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财政全面构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机制
发布日期:2019-05-15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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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绩效管理改革部署要求为契机,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体系,采取主管部门自评、财政重点评价、第三方评价方式,全面考核,查缺补漏,提出财政资金优化的措施和办法。
一是预算编制环节突出绩效导向。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指导部门单位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对所有项目支出实行全覆盖管理,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安排预算。
二是预算执行环节突出绩效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并及时纠正;逐步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按照项目进度和绩效情况拨款,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
三是决算环节突出绩效评价。推动政策和项目绩效部门单位自评全覆盖,建立健全重点绩效评价常态机制,提高部门履职效能和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四是考核环节突出结果利用。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出效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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