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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天昱和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申请执业许可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5-28 16:12 浏览次数:

我厅于2019年5月28日受理了青岛天昱和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出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的条件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青岛天昱和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三、首席合伙人姓名:刘凤菊。

四、各合伙人/股东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姓名

注册会计师编号

国家/地区

是否为移居境外人员

前3年内是否因执业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

前3年内是否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定

从业经历

是否办理完从原所转出手续

若为原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累计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

最近一次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后连续执业时间

刘凤菊

370200150020

 

中国

12

12

孔祥瑞

370700080014

中国

10

10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531-82669970

通信地址:济南市济大路3号

邮    箱:cztxkzx@163.com               

 

山东省财政厅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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