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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府采购合同做担保,企业可向银行申请授信

发布日期:2019-05-06 11:08 浏览次数: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合举办了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新闻通气会。此次会议主要目的是通报全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进展和下步工作打算,根本是为了推广这项创新型融资模式,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会议介绍了政府采购融资服务工作相关政策背景和推动进程。近年来,省财政厅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积极推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不断完善政策措施:2018年,与省金融办、省中小企业局联合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管理办法》;2019年初,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推动我省政府采购系统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现对接;与省工业信息化厅、商务厅、国资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2019年全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2019年每家金融机构至少完成10笔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授信总规模不少于1亿元”的工作目标,对业务开展好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将在再贷款、再贴现等央行资金使用上优先给予支持。

会议通报了我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开展情况。据了解,为贯彻省委省政府系列决策部署,省财政厅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密切协调配合,于今年2月27日顺利实现“山东省政府采购系统”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成功对接,并正式投入试运行。由此,我省成为全国首个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省、市、县三级实现政府采购线上融资的省份。政府采购系统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后,企业能够以政府采购合同做担保,向银行申请授信、获得融资;各级财政能够与银行实现信息联通,形成支持企业融资的合力;银行能够实时核验企业政府采购合同信息,提高回款账户管理和贷后风险防范效率,为企业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一站式服务”。

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景在伦作为金融机构代表,山东兰剑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新军作为政府采购供应商代表在会上发言,分别介绍了本单位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开展情况,从信贷流程、贷款利率等多个方面,以实例阐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对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的重要意义和路径实践。

据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既提高了银、政、企之间的信息透明度,实现了政府信息流、企业信息流、银行资金流“三流合一”,又减少了抵押、担保、评估等融资中间环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是政、银、企“三方共赢”的融资模式创新。目前,省财政厅已将2019年以来全省所有政府采购中标信息和后续合同信息发送至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下步将每日发送新增信息。截至4月28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共接收供应商信息8.4万余条、各类中标公告信息1.2万余条。

信息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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