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首次奖励200个耕地保护成绩突出乡镇
近期,山东省财政根据山东省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规定,综合考虑各市耕地保护任务量、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结果等因素,安排资金2亿元,对2018年度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进行奖励,每个乡镇给予奖金100万元。镇村得到的激励资金,将专门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后期管护与修缮、耕地开发和耕地质量提升、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等,切实提升耕地质量,保护耕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