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财会〔2019〕20号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9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财办会〔2019〕1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方式
1.各市财政局在本辖区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择优推荐1人,将推荐结果报省财政厅。
2.省国资委管理企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向省国资委申报,由省国资委采取适当方式择优推荐1人,并将推荐结果报省财政厅。
3.高等院校会计科研及教育工作者向省教育厅申报,由省教育厅采取适当方式择优推荐1人,并将推荐结果报省财政厅。
4.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向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申报,由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采取适当方式择优推荐1人,并将推荐结果报省财政厅。
5.省直各部门(中央驻鲁单位)组织本部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进行申报,采取适当方式择优推荐1人,并将推荐结果报省财政厅。
二、报送时间
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12日。
三、推荐材料
1.推荐部门出具推荐函1份,加盖推荐部门组织人事章或单位公章。
2.财政部印制的《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2019年)》,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10份(推荐机构及推荐机构意见由省财政厅统一填写)。
3.个人先进事迹材料(3500字以内),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10份。
4.《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2019年)》中所涉及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等其他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发表的著作(论文)、承担的重要课题、其他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0份。
5.《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2019年)》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czkjc@163.com。
四、审核评审
省财政厅对所有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并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从中择优推荐4名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财政部。
对于伪造身份、事迹材料或未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员,经查实后撤销该人员的资格,并取消该地区或部门本次继续推荐候选人的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 国健 李易恒;
联系电话:0531-82669791、82920823(传真);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3号1616室。
附件:1.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9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财办会〔2019〕16号)
山东省财政厅
2019年6月20日
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
抄送:中央驻鲁单位。
山东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