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大工资性转移支付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6-03 16:43 浏览次数:

矫晓斌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工资性转移支付的建议》收悉。经认真学习研究,答复如下

多年来,省财政高度重视基层“三保”问题,并把临沂市作为帮扶重点,在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上都给予了重点倾斜。2018年,省财政安排临沂市各类转移支付275.1亿元,占其财政支出的43%,有力提高了当地财政保障能力,其中下达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42.1亿元,占全省补助总量的19.9%,居全省第二位。同时,经积极争取,2018年-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临沂市革命老区财力补助5亿元,为支持临沂市做好“三保”工作提供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借鉴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大对临沂市等财政困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坚决守住“三保”特别是保工资底线。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加大资金帮扶和工作指导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支持,建立均衡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集中财力重点增加对基层特别是临沂等财政困难地区的财力补助,促进地区间财力均衡。同时,指导市县大力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挖掘管理潜力,建立健全县级工资发放专户制定,实行封闭运行,加强资金调度,研究制定应急工作预案,组织清理消化暂付款,切实增强基层保障能力。

二是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坚持“保基本、促均衡”的政策导向,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充分考虑临沂市等财政困难地区在工资、民生等基本支出方面的需求,切实加大补助力度,帮助其切实增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能力。

三是缩小地区间工资水平差距。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保障的通知》(鲁组字〔2019〕19号)要求,自今年4月1日起,我省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按照所在市市直同职级人员的津贴补贴政策执行,解决市域内不同县市区之间津贴补贴水平不同的问题。按照上述要求,省财政将尽最大努力,多渠道筹措落实资金,根据县乡财力缺口和增支需求情况,进一步加大对临沂等财政困难地区的财政补助力度,帮助基层落实工资津补贴政策。

感谢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财政厅

2019年5月3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  磊    0531-82669718)

原文链接: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4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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