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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算好“四本账” 筑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屏障

发布日期:2019-07-23 17:01 浏览次数:

济宁市聚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格落实监管职能责任,统筹算好国有资产管理“四本账”,不断规范国有资产使用和经营行为,严防资产流失。

开展产权登记,摸清“家底账”。近年来,组织开展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等专项检查,对国有资产处置、对外投资收益、资产租赁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此基础上,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统计和产权登记工作,在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排查上报的基础上,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把关,认真核实相关数据台账,对国有产权归属、运作管理、收益负债等情况进行认真评估、详细界定并严格登记管理。经核查,截至2018年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计831.3亿元,净资产总计597.4亿元,固定资产总计333.4亿元。

实行月报管理,记好“流水账”。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月报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资产月报数据的审核把关,并根据月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同时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和加强各类资产的会计核算,切实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资产信息的全面、准确和完整。

统筹调整划转,做好“交接账”。严格按照机构改革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相关办法通知,详细界定了机构改革中经费资产保障、资产清查、财务审计、划转接收等工作流程,积极稳妥推进市直部门单位资产划转工作,确保改革期间国有资产不流失、管理不断档。目前已完成44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划转交接工作,合计资产总额5.8亿元。

完善监管体系,算好“精细账”。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牵头部门责任,积极推行“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使用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压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行政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废、出租、出借等处置事项审批工作程序,强化对非经营性资产的统一管理,减少空置浪费,有效提高了资产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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