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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积极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19-09-11 09:09 浏览次数:

一、抓紧开展清理工作。要求各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监管部门深刻认识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的重要意义,抓紧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出台任何未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办法;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及时修改完善或废止妨碍统一市场或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制度办法。

二、切实加强执行管理。要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服务理念,进一步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细化采购活动执行要求,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及时支付政府采购资金,完善对供应商的利益损害赔偿和补偿机制。规范政府采购执行管理,打造优良营商环境,引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工作,促进山东省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三、畅通供应商救济渠道。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发展,逐步实现政府采购全程在线办理,进一步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加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健全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机制,畅通供应商质疑投诉渠道,为供应商提供更加高效快捷的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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