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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4 14:05 浏览次数: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

开展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省属各企业: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的通知》(财办发20198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充分认识减税降费的重要意义。实施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重要内容,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的重要抓手,是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降低企业负担、提振市场信心、增强发展活力具有重要作用。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推出了一系列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高学习政策、管理政策、运用政策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减税降费红利不断释放。

二、积极组织参与减税降费知识竞赛。各级、各部门要把此次竞赛活动作为普及减税降费知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有效载体。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加大推广力度,提高竞赛活动知晓度,动员相关人员积极参赛。通过本次竞赛活动,大力宣传减税降费政策,调动社会各界学政策、用政策的积极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其他工作要求。根据竞赛通知要求,答题成绩在95-100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会计人员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答题成绩在80-94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会计人员当年继续教育30学分。会计人员须以打印的成绩单作为折算学分的凭证。竞赛结束后,省财政厅将适时在门户网站“减税降费”专栏通报竞赛组织及获奖情况。在参与竞赛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

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税政处:胡菲菲 0531-82669596

省财政厅会计处:栾蓓蓓 0531-82669991

附件:1.财政部办公关于开展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的通知(财办发2019〕81号

          2.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参考资料



山东省财政厅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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