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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科学普及和推广奖励资金(知识产权(专利)奖补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4 14:52 浏览次数: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立项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山东省自2005年起设立专利发展专项资金,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PCT国际专利申请资助,其他用于全省专利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及维护、专利行政执法队伍条件建设及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以及与专利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主要包括:重大问题研究、政策法规、规划制定;宣传培训和人才培养;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知识产权运用;优势培育;知识产权奖励等。

2010年5月,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并根据财政状况逐步增加,用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以及人才培养、维权援助和奖励等事项;2012年9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制定了《山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完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对具有重大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优秀自主知识产权项目,以及对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获得国家、省专利奖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应给予奖励。各市、县(市、区)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知识产权奖励措施;2016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制定了《山东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该方案的主要目标:知识产权支撑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加快发展,到2020年,知识产权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基本建成知识产权强省;2018年7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

(二)项目内容和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度知识产权(专利)奖补资金项目包括专利创造、专利运用、专利保护、专利服务和专利奖励等五个方面。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鲁科办发〔2018〕9号文件《关于批复2018年省科技厅系统部门预算的通知》,2018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预算金额为9,364.27万元(含上年结转44.27万元),山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原山东省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3月份收到9,320.00万元专项资金,资金到位率100%。

(三)项目组织管理

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山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负责提出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在年度终了编制年度资金使用报告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会同山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18年度专项资金主要实施项目包括:(1)专利创造方面。包含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PCT申请资助;企业首件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等各项资助,共涉及单位和个人5000多户;(2)专利运用方面。包含优势企业培育资金(涉及单位109户)、专利导航项目资金、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资金、分析评议项目等;(3)专利保护方面。包含专利保护中心建设工作专项资金、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工作专项资金及相关费用;(4)专利服务方面。包含知识产权培训费、专利宣传费、系统建设及维护费等;(5)专利奖励方面。包含中国专利金奖奖励、中国专利优秀奖奖励、山东省专利奖励,共涉及单位和个人99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长期目标:进一步提升全省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到十三五末,全省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年度PCT国际申请超过1000件。

年度目标: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16800件,PCT国际专利申请1100件。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目的

旨在通过进行绩效评价,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总结预算管理的经验,为进一步完善财政政策、改进预算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绩效提供依据。

(二)评价对象与范围

绩效评价对象为2018年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财政专项资金9,320.00万元的使用绩效。评价对象范围为山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申请专项资金的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三)评价依据

1、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预〔2011〕67号);

2、省财政厅《山东省财政厅购买社会中介机构和专家服务管理办法》(鲁财办发〔2017〕33号);

3、省财政厅《山东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鲁财绩〔2014〕4号);

4、省财政厅《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鲁财绩〔2018〕7号);

5、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17〕29号);

6、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会协〔2015〕2号);

7、其他相关资料。

(四)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评价原则

本次评价工作遵守科学规范、绩效相关、政策相符、经济合理、依据充分、独立评价、回避、反馈及保密等九项原则。

2、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预定目标与实施效果相比较,定性分析和定量统计想结合的方法,通过单位自评、现场资金核实、受奖励单位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项目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角度进行全面评价。

(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指标体系制定原则

本次评价指标体系制定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经济性及系统性等五个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共性指标总标准分值为100分,包括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一级指标,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6个二级指标,20个三级指标,44个四级指标。

根据评价得分,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档次

分值

90得分100

80得分<90

60得分<80

得分<60

(六)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至9月12日,评价工作主要包括前期准备、非现场评价、现场评价、分析评价、评价报告撰写等五个阶段。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6月15日-6月30日)。与项目主管部门工作对接,制定评价方案,组织评价人员培训学习。

2、非现场评价阶段(2019年7月1日-7月15日)。收集非现场评价单位资料,进行非现场评价打分。

3、现场评价阶段(2019年7月15日-8月15日)。现场核实评价资料,开展项目访谈、满意度、认可度问卷调查,进行现场评价打分。

4、分析评价阶段(2019年8月16日-8月31日)。汇总整理资料、实施指标分析、调查问卷分析、梳理问题清单。

5、评价报告撰写阶段(2019年9月1日-9月12日)。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完善并出具报告。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绩效评价得分分为单位自评得分和第三方评价得分,其中单位自评平均得分96.09分,评价项目组评价得分92.04分,综合评价平均得分92.86分,评价等级为“优”。按照6个二级指标换算分值如下:

二级指标

标准分值

权重

评分

单项指标换算(百分比)

等级

项目立项

12

12%

10.59

88.25

资金落实

8

8%

8

100.00

业务管理

15

15%

12.22

81.47

财务管理

15

15%

13.58

90.53

项目产出

20

20%

19.19

95.95

项目效益

30

30%

29.28

97.60

合计

100

100%

92.86


(二)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整体评审结果,资金落实、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指标评审得分等级为“优”;项目立项和业务管理指标评审得分等级为“良”。

1、项目立项方面

标准分值12分,评价得分10.59分,按权重换算单项得分率88.25%。项目在立项条件方面整体符合《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立项文件合理,立项程序合规。不足之处主要为:项目绩效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及量化程度尚待改进。

2、资金落实方面

标准分值8分,评价得分8分,按权重换算单项得分率100.00%。资金分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资金到位率及及时率较高。

3、业务管理方面

标准分值15分,评价得分12.22分,按权重换算单项得分率81.47%。经查验,项目企业整体业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制度执行基本有效,项目质量可控性较好。不足之处是个别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存在应填事项填报不完整的情况;项目资金业务档案管理职能分散在各业务处室,个别项目档案不完整;因机构改革等原因,由原济南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的四个专利导航项目暂时未组织验收。

4、财务管理方面

标准分值15分,评价得分13.58分,按权重换算单项得分率90.53%。总体看,单位财务制度完善,管理基本合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资金使用项目应建未建资金管理使用细则,如本期实施的32个专利导航项目,大部分实施单位未建立资产管理细则;资金支出未按照专利创造、运用、保护、服务和奖励等五方面设置四级明细。

5、项目产出方面

标准分值20分,评价得分19.19分,按权重换算单项得分率95.95%。整体项目按照计划正常完成或进行中。

6、项目效益方面

标准分值30分,评价得分29.28分,按权重换算单项得分率97.60%。评价认为,项目在推动自主创新、提供企业专利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推动全省重点产业布局、引领创新资源向产业发展关键领域聚集等方面取得了预期效果。

五、存在问题

(一)个别项目绩效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及量化程度尚待改进。

(二)大部分项目承担单位未建立专门的专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三)个别项目达到验收条件,相关部门未及时组织验收;个别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存在应填事项填报不完整的情况;项目资金使用业务档案管理职能分散在各业务处室,个别项目档案不完整。

(四)专项资金支出未按照专利创造、运用、保护、服务和奖励等五方面来设置四级或更细明细。

六、意见建议

(一)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针对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资金经常性支出项目,梳理并建立相关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管理、项目管理有章可循。

针对资金接受单位,明确要求并指导建立专门的专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中关于“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相关政策的相关规定,将新旧动能转化项目纳入《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资金管理办法》奖补的范围。

(二)规范绩效目标管理。

根据项目情况设定合理的绩效目标,签订绩效目标责任书,完善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程度,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管理。

(三)《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资金管理办法》中专利创造资金明确对“企事业单位维持五年以上国内有效发明专利资助”进行奖励,但是该奖励并未实际执行。建议增加奖补金额,对该部分也实际纳入奖励范围。

(四)根据本次调查问卷反馈的内容,被调查对象对该项奖补资金的建议显示,大部分单位希望拓宽奖补领域,增加奖补金额;部分单位建议能建立网上平台申报,减少纸质文件传送环节,提高申报效率。

(五)山东省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在对专项资金支出进行账务处理时,未按照专利创造、运用、保护、服务和奖励等五方面来设置四级明细。建议山东省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对专项资金支出设置四级或更细的明细来核算,以准确反映各项资金具体使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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