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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准予临沂泰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01-16 14:02 浏览次数: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准予临沂泰衡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鲁财会〔2020〕1号

 

刘艳、孙佰芳:

关于申请临沂泰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2019年1月2日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临沂泰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

二、临沂泰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为刘艳(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0900190026)、孙佰芳(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0900190028)。

三、临沂泰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为刘艳。

四、临沂泰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场所为山东省临沂市兰山柳青街道南京路与蒙山大道交汇辰坤国际1504。

五、临沂泰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代理记账;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山东省财政厅

2020年   1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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