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中央及省级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2016年,为组织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原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725号),并在当年度开展首批试点工作。2017年,省财政厅、原省国土资源厅、原省环境保护厅联合申报了《山东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总书记“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重要理念为根本遵循,坚持修山、治污、增绿、整地、扩湿并举,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以提高环境承载力为目标,旨在用3年时间(2018年-2020年)构筑“山青、水绿、林郁、田沃、湖美”的泰山生态带。
(二)项目内容和预算情况
项目计划按照“一山两水、两域一线”的总体布局,以泰山山脉为核心,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地质灾害防治、地质公园及地质遗迹保护、农田环境整治等13种类别的132个大项目。
2017年试点工程入选国家试点后,中央财政安排首批资金10亿元,省财政安排资金2.05亿元,2018年未安排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通过开展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在试点区域内逐步构建生态系统修复、保护和管理的体制机制,建成“生态友好、环境美丽、功能完善、文化永续”的生命共同体,打造“山青、水绿、林郁、田沃、湖美”的泰山大生态带,形成华北平原重要生态屏障。同时,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全面深化“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建设,试点“收转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为南水北调调水安全提供生态保障。
(二)年度绩效目标
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分年度绩效目标情况见下表:
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分年度绩效目标
省份 | 工程名称 | 总体目标 | 工程建设绩效指标 | ||||||||||||||
山东省 | 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提升泰山区域对华北平原的生态屏障功能,保障南水北调水质安全和交通干线运行安全,构建完善的生态修复、保护和管理“三位一体”的体制机制。 | 水环境保护治理 | 矿山环境治理与土地整治 | 生态环境治理修复 | ||||||||||||
具体分类 | 目标值 | 年度目标值 | 具体分类 | 总目标值 | 年度目标值 | 具体分类 | 总目标值 | 年度目标值 |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 | 77 | 77 | 采煤塌陷地治理(公顷) | 13151.12 | 4020.49 | 4296.5 | 4834.13 | 湿地新增面积(公顷) | 724 | 247.71 | 291.27 | 185.03 | |||||
东平湖湖南断面水质类别 | Ⅲ | Ⅲ | 矿山生态修复面积(公顷) | 3038 | 863.696 | 1136 | 1038.3 |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 0 | 0 | |||||||
东平湖湖北断面水质类别 | Ⅲ | Ⅲ | 矿山采空区综合治理(立方米) | 425278 | 424664 | 614 | 0 |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
大汶河王台大桥断面水质类别 | Ⅲ | Ⅲ | 废弃矿井治理(眼) | 87 | 62 | 16 | 9 | ||||||||||
玉符河卧虎山水库断面水质类别 | Ⅲ | Ⅲ |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个) | 22 | 4 | 7 | 11 | ||||||||||
小清河辛丰庄断面水质类别 | Ⅴ | 2018 | 2019 | 2020 | 地质公园及地质遗迹保护(平方千米) | 352.08 | 50.14 | 60.36 | 241.58 | ||||||||
劣Ⅴ | 劣Ⅴ | Ⅴ | |||||||||||||||
小清河睦里庄断面水质类别 | Ⅲ | Ⅲ | 土地整治面积(公顷) | 26442.12 | 14659.24 | 9266.45 | 2516.43 | ||||||||||
大汶河贺小庄断面水质类别 | Ⅲ | Ⅲ | 新增耕地(公顷) | 3040.49 | 1662.74 | 832.52 | 545.235 | ||||||||||
大汶河徐家汶断面水质类别 | Ⅳ | Ⅳ | |||||||||||||||
大汶河寨子河桥断面水质类别 | Ⅲ | Ⅲ |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对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对比,总结试点项目实施的成绩与经验,揭示存在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优化资金使用,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提供参考。评价范围包括3个设区市,27个县(市、区),83个项目实施部门的132个大项目、567个子项目及若干个治理片区或项目点。评价基准日为2019年6月30日。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财预〔2011〕416号);
4.中注协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的通知(会协〔2016〕10号);
5.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预〔2011〕67号);
6.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鲁财绩〔2018〕7号);
7.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原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725号);
8.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原环境保护部关于修订《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7〕735号);
9.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8〕70号);
10.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财建〔2018〕10号);
11.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资金筹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建〔2018〕29号);
12.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建立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绩效管理季报制度》的通知(鲁财建〔2018〕37号);
13.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鲁财建〔2018〕60号);
14.等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
(三)评价指标体系
以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指标框架体系为基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完善,合并产出和效果指标,并设置了不同的评价标准,以更准确、合理地反映项目绩效。具体调整包括:
(1)该项目涉及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市县自筹资金和吸引社会资金等多种资金来源,且子项目由各地自行确定,因此在投入指标中增设“项目选取的规范性”指标和“资金筹集分配科学性”指标。
(2)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过程指标中的三、四级指标进行了增减。
(3)效果指标中,根据项目特点和实施内容,分别设置了“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地质灾害防治”“地质公园及地质遗迹保护”“农田环境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人工湿地和生态修复”“饮用水源地保护”“污染源综合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农业及生态扶贫”“监管能力建设”和其他等12类项目。
(四)评价方法及实施过程
1.评价方法
严格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四项原则,针对不同项目选择适当的工作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核查财务资料、项目组织实施资料、项目绩效资料、查看项目现场、数据分析复核、组织开展座谈或问卷调查等方法,并采取重点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地核查。
2.项目实施过程
(1)前期准备阶段
在与各相关方充分沟通基础上,到部分市、县财政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同有关同志进行了座谈,了解项目具体运行情况,设计了有针对性的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经与各主管部门、相关专家反复沟通讨论修改后,抽选新泰市和宁阳县进行试评价,并据此对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
(2)实施评价阶段
非现场评价阶段,对各市、县报送的电子版绩效评价数据、资料和支撑性证明材料进行汇总、打分,并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
现场评价阶段,安排26人,具体为7个相关领域专家、1个非现场评价组、5个现场评价组、1个问卷调查组,历时3个月从3个设区市和27个县(市、区)中,抽取9个单位、46个大项目进行现场评价。
(3)综合分析阶段
主要工作包括问卷筛查、数据整理分析、赋值打分及结果分析等。
(4)报告撰写阶段
依据综合评价结果,撰写评价报告,形成报告初稿后,提交各主管部门和专家组进行审核完善。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2018年度中央及省级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85.23分,绩效级别定为“良”。
(二)主要指标绩效分析
1、投入指标分析
该指标得分率较高,主要因为项目《实施方案》中已将所需执行项目进行了列示,项目立项或批复多数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流程较为简便,对于下达到市、县(市、区)的专项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基本已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资金分配,大部分专项资金已落实到具体项目。个别项目存在各县区(部门)间缺乏有效协作、项目建设安排不科学的问题。同时,上级专项资金到位率较高,个别市县自筹资金、吸引社会资金的到位率相对较低。
2、过程指标分析
该指标总体得分率较高,表明各县区的项目管理运行情况良好,程序性、过程性资料较为齐全;财务管理较为严格,入账依据比较充分,对财务风险实施了较为有效的监控,资金的安全性得到有效保证。但也存在个别地区主管部门协调力度不足、个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较慢的问题。
3、效果指标分析
该指标得分率一般,年初确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地质灾害防治、地质公园及地质遗迹保护等12类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提升。但部分地区项目执行进度较慢,个别项目存在建设完成后利用率较低的问题,影响了整体得分。
(三)取得的成效
截至2018年底,项目共完成采煤塌陷地治理2399.43公顷;修复矿山面积486.54公顷;治理矿山采空区91978.87立方米;治理废弃矿井17眼;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程5个;土地整治面积22170.74公顷;新增耕地4332.49公顷;湿地新增面积90.32公顷,泰山大生态带屏障作用更加稳固;大汶河、小清河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好转;东平湖区生态扶贫更加扎实有效,基本保障了国家南水北调水质,维护了华北平原生态战略安全,阶段性构建了“山青、水绿、林郁、田沃、湖美”的泰山大生态格局,对建设生态山东、美丽山东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协调推进机制有待完善,各市、县领导机构虽然发挥了较大作用,但深入一线解决问题的力度还需加强。
(二)个别区域对项目缺乏统筹考虑,绩效目标制定不够细化,治理针对性较弱;部分单位“重建设、轻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利用率较低。
(三)个别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资金支出进度较慢;部分地区项目实施进度较慢。
六、意见建议
(一)建议拓宽筹资渠道、加强资金管理。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建议完善推进机制、强化绩效考核。进一步理顺项目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发挥联席会议以及市级协调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同时,将项目质量、绩效目标完成等情况作为资金分配因素进行统筹考虑。
(三)建议加强项目建成后管理,切实提高利用率。建立修复治理长效机制,统筹考虑自然生态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因地制宜采取措施提高项目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