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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加快提前下达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

发布日期:2020-01-22 18:06 浏览次数:

近日,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专门通知,就做好2020年提前下达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提出六项新措施。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对照项目清单,逐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压实责任主体,细化推进措施,明确时间节点,确保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对在建项目加快施工进度,迅速形成实物工作量。对未开工项目加快推进规划、用地、环评等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二是做好债券发行准备工作。项目实施单位逐项编制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及其财务评价报告、法律意见书,做好“一案两书”等发行要件准备工作。在编制平衡方案时,项目收益要与融资规模相匹配,项目收益覆盖融资本息倍数原则上不低于1.1倍。三是加快债券资金拨付使用。专项债券发行后,尽快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严禁滞留在国库。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及时将债券资金用到项目上,坚决杜绝资金闲置浪费。对预算安排新增专项债券的项目,允许按规定先行库款垫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债券发行后及时回补。四是强化负面清单管理。专项债券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不得用于置换债务及可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严禁用于企业补贴或奖励、企业对外借款等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亮化”工程、景观提升等形象工程支出,严禁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及债券利息支出。对违法违规使用债券资金行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五是严控专项债务风险。加强专项债券收支预算管理,落实偿债资金来源,专项债券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和专项收入,全部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优先保障到期债券本息偿还,不得挪作他用。对专项债券资金作为资本金的项目,按规定程序审核后向社会公开。六是建立完善部门协调机制。成立专项债券管理工作专班,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健全重点项目落地和协调推进机制。财政部门牵头做好限额管理、债券发行、资金监管、风险管控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谋划储备、立项审核、项目申报、推进实施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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