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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前三季度全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20-11-12 19:39 浏览次数:


11月1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财政厅副厅长袁培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侯复东、山东省税务局总审计师谭中伟、济南海关副关长张艺兵介绍前三季度全省减费降税政策落实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袁培全: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密集推出了一系列惠企利民的税费政策,市场主体受益明显。现将前三季度我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向大家通报如下。

一、主要政策

(一)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疫情发生后,国家果断出手,重点发力,迅速推出“一揽子”减负措施,相关政策体现为“六个聚焦”。一是聚焦医疗防治,对防疫补助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最大限度减轻防治税费负担。二是聚焦物资保障,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供应给予税费优惠,对公共交通运输、生活服务等收入免征增值税,对进口防控物资免征关税,涵盖物资生产、运输、进口等各个环节。三是聚焦社会捐赠,放宽捐赠税前扣除比例及条件限制,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四是聚焦稳外贸,提高1400多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范围,免征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免征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这一系列政策,为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了支撑。五是聚焦困难行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延长亏损结转年限,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航空公司民航发展基金。六是聚焦小微企业,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对在职职工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疾人保障金,延缓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等。

(二)省级减税降费政策。在地方权限范围内,主动作为、深入挖潜,紧跟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六保三促”工作需要,制定实施了具有“山东特色”的政策措施。一是抢抓时间明确政策。疫情发生后,立即行动,在全国率先明确17项支持疫情防控税费优惠及便利措施,减轻企业后顾之忧,为抗击疫情贡献“力量”。二是聚焦热点创新政策。面对部分行业普遍经营困难的状况,我省及时研究出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两税”)困难减免政策,对六类困难行业和小规模纳税人减免一季度“两税”,并通过减免“两税”的方式鼓励出租人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助力困难行业渡过难关。三是加力提效拓展政策。年中,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大免税力度”要求,结合经济形势和企业诉求,延期扩围“两税”减免政策,政策执行期由一季度延至年底,适用范围扩至服务业小微企业,并将残保金缴纳时间延长至年底,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普降30%,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

(三)降低社保医保负担政策。在去年降低社保费率等政策基础上,今年政策再加码,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免征中小微企业社保费。今年2月至年底,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二是减征大型企业社保费。2至6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三是降低企业医保费。3至12月,全省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在统一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由各市进一步降低2至6月费率标准,总体达到国家减半征收要求。四是对严重困难企业缓缴社保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按规定缓缴社保费至今年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按规定享受各项社保待遇。

二、政策落实情况

今年减税降费力度大、措施实,全省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宣传,优化纳税服务,采取“非接触办公”“送政策上门”“一对一服务”等便民举措,确保政策红利惠及每个市场主体,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支持“抗疫”成效明显。各项政策的实施,为社会各界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吃下了“定心丸”。截至目前,全省累计确认15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为其办理留抵退税22亿元,免征23家企业进口医疗器械关税,免征5097万元境外捐赠物资进口环节税收,免征467个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3682万元,确认193家公益性社会组织和红十字会获得税前扣除资格,通过一系列税费政策引导,有力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抗疫”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有效“减负”成效明显。今年的减税降费,不是“大水漫灌”,而是“精准施策”,聚焦受疫情影响大的困难行业给予税收优惠,聚焦抗风险能力差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税费,聚焦社会反映强烈的用工成本高问题给予社保费和残保金减免,聚焦企业停产停业期间租金压力大给予房租减免。各项政策的出台,为最困难、最急需的企业减负降压、雪中送炭,增强了企业获得感。据统计,前三季度,全省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329亿元,其中新增减税561亿元,减免企业社保医保缴费733亿元,降低政府性收费35亿元,初步预计,全年将为市场主体新增减负1850亿元左右。

(三)促进“发展”成效明显。随着税费政策持续落实,企业经营压力得到有效缓解,稳定了市场预期,提振了发展信心,促进了经济逐步复苏。统计数据显示,全省生产总值在一季度同比下降5.8%、上半年同比下降0.2%基础上,前三季度由负转正,同比增长达1.9%,比全国增长率高1.2个百分点,经济运行总体向好势头不断巩固拓展;新登记市场主体163.2万户,其中新登记企业60.5万户,增长14.5%,市场主体快速增加;全省增值税开票金额同比增长22.2%,开票户数增长20.2%,消费领域税收显著回暖,与居民消费能力密切相关的汽车制造、电子设备制造、造纸、纺织服装等行业,税收分别增长15%以上,其中汽车制造达37%,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这些数据表明,包括减税降费在内的一系列政策效应正加速释放,宏观经济逐步企稳向好,也充分反映出,我省经济发展韧性强、潜力足、空间广,调控政策力度大、针对性强、效应明显。

下一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定不移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跟踪做好效果监测,及时开展分析研判,持续加强指导督查,促进政策效应加速释放,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中新社记者:

山东省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实施以来执行效果如何?今年减免社保费力度较大,会不会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侯复东:

截至2020年9月底,我省为64.6万户企业减免社保费597.1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费557.9亿元、失业保险费23.5亿元、工伤保险费15.7亿元。免征62万户中小微企业社保费525.4亿元。减免政策实施以来,企业普遍反映,对这一政策的感受最直接、效果最明显,有力促进了企业发展。

当前,我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情况总体平稳,截至9月底,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规模2697.3亿元,累计结余1497.3亿元。为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我们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是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制度。今年1月1日,我省顺利启动实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制度,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实现了基金省级统一管理,基金收支按规定上解下拨,目前运行平稳。通过建立省市县三级责任分担机制,合理均衡各地负担,提高基金的支撑能力,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是依法依规推动扩面增收和规范支出工作。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法定人群全覆盖,依法依规征缴社会保险费,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严格审核退休资格、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加强基金运行监管,严防跑冒滴漏和违规领取待遇行为。通过发挥社会保险“大数法则”作用,扩面增收、规范支出两手抓,提高制度的稳定运行能力,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公平共享。

三是建立多渠道筹措资金机制。优化结余基金存储结构,继续做好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实现结余基金保值增值。争取各级政府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加快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形成多池蓄水机制,增强制度可持续性。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疫情期间,我省出台了6类困难行业纳税人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能不能介绍一下这个政策的落实情况。


山东省税务局总审计师谭中伟:

今年,为了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我省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其中有两项政策是涉及到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第一项是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展览和电影放映等6类行业纳税人以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为疫情遭受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第二项是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对免租金部分所对应的房产、土地,可按免租金月份数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这两项政策能够直达市场主体,极大地缓解了纳税人的实际困难。很多纳税人希望能够延长执行期限,并扩大优惠政策覆盖范围。应大家所请,我省再次发文明确,将6类困难行业和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延续执行到2020年底,同时,将鼓励减免房租的政策修改为: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和服务业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对免租金部分所对应的房产、土地,可按免租金月份数和比例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据统计,前三季度我省有25.12万户纳税人享受这两项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共免征48.64亿元。预计全年可免征60亿元。


大众日报记者:

我们看到,今年以来海关总署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请问济南海关是如何落实的,效果如何?


济南海关副关长张艺兵:

好的,感谢您的提问。

今年以来,济南海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海关总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发挥海关职能作用,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市场份额、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全力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在减税降费方面,截至9月份,通过落实多元化税收担保、自贸协定优惠、延期缴税、退还加征关税等减税降费政策,共为关区企业节约资金占用和减免税费138.5亿元。主要做法有四个方面:

一是持续深化多元化税收担保改革。建立集保证金、传统银行保函、“银关保”、“关税保”和“企财保”五位一体、齐全完备的多元化税收担保体系。推广“关税保”担保额度居全国第一,推动我省自贸试验区内首批“企财保”保函落地,前9个月共为企业办理各类形式免现金税收担保114.4亿元。

二是全面落实自贸协定优惠政策。积极宣传和引导企业充分利用自贸协定优惠政策,减免进出口货物关税。前9个月,受惠进口货值36.1亿元,税款优惠2.5亿元;签发出口优惠原产地证书9.5万份,可减免进口国海关关税约17亿元。

三是准予企业延期缴税缓解资金压力。落实海关总署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政策,对关区前36位重点税源企业开展问卷调查,了解受疫情影响情况,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延期缴纳税款和减免滞纳金政策。共为5家企业办理延期缴税手续,涉及税款6163.3万元,减免滞纳金185.8万元。

四是定向退还减免对美进口商品关税。梳理重点企业747家,会同省商务厅、青岛海关联合宣讲,一对一指导,确保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截至8月,共指导326家企业申请市场化采购排除,涉及货值29亿元,减免加征关税3.6亿元;对美进口货物退税政策,截至9月,共为65家企业办理退税,涉及税款3441.6万元。

下一步,济南海关将继续落实海关总署和省委省政府减税降费各项工作部署,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促进外贸稳增长中交出满意的答卷。


齐鲁晚报记者:

疫情期间,国家出台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请问省税务局采取了哪些措施落实此项政策?


山东省税务局总审计师谭中伟:

省税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主动作为、精准施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支持抗击疫情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快捷迅速响应。中央出台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后,省税务局第一时间启动税收优惠落实机制,联合省财政厅、发改委、民政厅等部门共同下发鲁财税〔2020〕3号文件,优化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程序。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省税务局梳理形成《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指南》和《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政策指南》,各级税务部门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鲁税通”平台等线上渠道,广泛宣传税费优惠政策和操作指南,同时面向捐赠企业开展了专题税收辅导,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支持抗疫。

三是实行容缺办理。疫情期间,为了便利公益性组织获取捐赠税收扣除资格,采取了在线申请的办理方式,由申请人通过网上邮箱等传递申请资料,财税部门及时审核确认并公布了含193家组织的名单。对于部分尚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红十字会等公益性组织,急事急办,只要符合文件规定的其他标准条件,一律先予以办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保证捐赠主体及时享受税前扣除政策。

四是做实提示提醒。税务部门主动对接公益性组织、医院和政府部门获取了捐赠疫情防治用品的企业名单,将其维护到电子税务局中,在纳税人登录办税时自动弹出提示提醒,引导纳税人快速准确申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截至目前,全省共有8187户捐赠疫情防控用品的企业享受到了3.92亿元的企业所得税减免。


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记者提问:

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减税降费政策,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请问目前小微企业可享受的减税降费政策主要有哪些?政策落实情况怎么样?



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袁培全:

感谢您的提问。从提问可看出,您对小微企业很关注,对政策也很敏感。大家都知道,小微企业是就业的主力军,但普遍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今年以来,国家和我省聚焦小微企业,出台了一系列高含金量的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在此,我向大家通报如下:

一是国家层面减税政策。国家对小微企业的减税力度非常大。如,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税负降为5%,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税负降为10%,且延缓至2021年缴纳;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即: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建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这些重磅政策,为小微企业送来“及时雨”,大幅降低了企业负担。

二是省级层面减税政策。在地方权限范围内,较为重要的两个税种是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疫情发生以来,为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出台了减免小规模纳税人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之后又将政策延续至年底。近期,我们还将会同税务部门,在权限范围内,继续深挖减税潜力,促进其轻装上阵、加快发展。

三是涉企收费政策。不断降低涉企收费,年底前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免收小微企业创新药注册费、创新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费,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减免专利收费,免征30人(含)以下的企业残保金等,各类涉企收费均为小微企业开辟“特殊通道”,发放政策“红包”。

通过实施上述政策,我省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今年已基本不需缴纳各项税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上、全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地方减免权限内的税费已基本免除。全年预计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税费400亿以上。为抓好政策落实,我们同税务部门编写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减免政策指南》等辅导材料,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并持续更新,在此也恳请各位媒体朋友帮助宣传推广,促进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下一步,我们将密切跟踪政策运行,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用税费负担的“减法”,换取企业发展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千方百计保市场主体,稳住就业基本盘,助力小微企业渡过难关。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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