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构建稳定脱贫防止返贫和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沾化区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以“精准、发展、绩效”为导向,深挖“穷根”,对症下药,靶向治疗,实现扶贫资金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为探索打造解决相对贫困的“沾化”样板做出了有力实践。
一是加大“蓄水”,设立解决相对贫困试点资金。全区累计投入各级财政扶贫资金6049.45万元,其中中央及省市级专项扶贫资金2906.4万元、区级专项扶贫资金2500万元、中央直达资金400万元、公益事业扶贫基金及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43.05万元。同时,积极安排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建设试点资金1000万元,为支持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提供强力资金保障。
二是联渠“引水”,率先打造“大救助”工作体系。为最大限度给贫困群众提供健康支持,在落实贫困群众就医“一站式”结算、住院“先诊疗后付费”的基础上,通过社会筹资、政府兜底等方式,设立大病救助基金,联合扶贫、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对家庭困难的重大疾病患者“一事一议”进行救助,实现了“救助对象统一认定、经济状况统一核对、救助需求统一发布、救助资金统筹使用、救助事项协同办理”,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及大病群体医疗保障受益水平。对困难及大病群体就医进行兜底帮扶,贫困户、低保户的合规费用,自负比例原则上不高于10%;参加居民医保的重度残疾人,自负比例原则上不高于15%,切实减轻贫困群众个人医疗负担。2020年以来,贫困群众在区级医院就诊2408人次,减免医药费46.84万元;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1142人次,减免医药费4.23万元,有效杜绝了“有病不敢治、有病没钱治、小病拖成大病”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
三是金融“活水”,创新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在既有财政补贴优惠政策基础上,拓展或创新部分针对相对贫困户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协调支持金融机构向信用良好、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相对贫困户,发放10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财政全额贴息的精准帮扶到户的信贷产品。对相对贫困户领办或创办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小微企业等,发放300万元以下、3年以内、适当保证措施、基准利率、财政全额贴息的精准帮扶到经济组织的信贷产品。“鲁担惠农贷”政策性业务享受的财政贴息标准现行政策标准从2.175%提高至3.175%。“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15万元,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相对贫困户发展冬枣大棚及其他设施的,给予贴息的贷款可高于一般户的30%以上。专业合作社吸收相对贫困户入社的,对合作社在贷款、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支持。相对贫困户创办企业的,前3年实现的税收形成地方财力部分,全额奖励企业用于自身发展。
四是精准“放水”,推动建立脱贫保稳精准防贫机制。聚焦因病、因学、因灾和突发事故等致贫返贫关键风险因素,创新工作机制,列支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建设试点资金300万元,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相对贫困人口购买防范新致贫和返贫综合险,对因学、因病或发生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及其他新致贫、重新返贫等因素,导致生活处于贫困线以下的家庭,经综合鉴定后,分类别分标准核定发放保险金,从源头上筑起发生贫困的“截流闸”和“拦水坝”。列支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建设试点资金700万元,用于低收入人口扶持信贷项目贴息或风险补偿资金,有效破解低收入人口及其领办、创办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小微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同时,积极协调配合扶贫、民政等部门,瞄准处于贫困边缘的农村低收入户和人均收入不高不稳的脱贫户两类易贫重点人群,分类设置精准防贫标准和程序,推动建立近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精准防贫机制,全力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